[JG2019-1052]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JG2019-1052]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02月
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并且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民委员会现对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8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5*****12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内
四、项目概况:拟对村内十条主干道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全长1097.8米,道路宽度9-25.6米,对主路加铺沥青罩面层处理,并加建部分排水管道、改造部分原有人行道,改造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占地面积18100平方米,具体包括沥青路面17763.94m2;拆除人行道309.33m2;砌筑井5座;双壁波纹管 (DN600)42.50m等工作。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9-
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仅供参考)。
4、招标规模:
主要工程包括:包括沥青路面17763.94m2;拆除人行道309.33m2;砌筑井5座;双壁波纹管 (DN600)42.50m等(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3月8日0时0分至2019年3月28日9时30分。
本项目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0时0分至2019年3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须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投标报名环节)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3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9年3月28日9时30分
至2019年3月28日10时0分。
3.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10时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3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十、办理投标文件递交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开标室办理。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文件。
注:如未按递交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的,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投标担保5万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完成。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一)。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9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三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民委员会
电话:138*****781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报发布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一、投标人在本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6. 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二十二、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龙美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
附件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环街龙美村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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