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中控大屏幕改造招标公告
152中控大屏幕改造招标公告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60万吨/年甲醇项目152中控大屏幕改造(招标编号:SHIL********)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甲醚筹建处),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招标范围:
1、DLP显示及控制系统,包括投影单元8套、多屏拼接控制器1套、系统控制软件1套、控制主机1台、VGA分配器2台、AV矩阵1套、VGA矩阵1套、配套线缆4套、底座4套、支撑支架、边框、装饰等;
2、LED显示及控制系统,包括LED显示屏3套、安装材料及配件(支撑支架、边框、装饰等)。
(详细技术参数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4日
总工期: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备LED显示及控制系统设计和施工能力,并成功实施LED显示及控制系统10个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C. 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9日至2010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王旭,电话:****-*******,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甲醚筹建处)
地 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宋迪
电 话:138*****163、****-*******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王旭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IL10000@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8079 2165 8108 091001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19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4 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 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备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上述所有原件资料,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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