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研究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研究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研究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项目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2.1.1研究目的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的要求,妥善处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围填海问题,在对该圈海区域的水文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圈海区域不同整改措施对水动力与冲淤环境的影响,提出该区域海洋督察整改方案,并为该区域围填海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2.1.2项目内容

2.1.2.1 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水文动力环境现状

临港中区及其邻近海域潮汐与潮流特性,波浪特征,风暴潮发生情况,水体交换能力等。

2.1.2.2临港中区圈海区域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现状

临港中区及其邻近海域地形地貌特征,海床底质分布,水体含沙量与悬沙特征,海岸类型,泥沙运动与冲淤演变特性,周边海岸演变特征等。

2.1.2.3不同整改措施的平面布置

针对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落实天津市对临港中区圈海区域的海洋整改要求,以恢复海洋属性和集约用海为原则,拟定可能的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平面布置。

2.1.2.4 不同整改措施的海洋水动力(潮流与波浪)变化

不同整改措施的潮流、波浪分布特征及其与现状的对比,分析不同整改措施的潮流、波浪分布对港池、航道及邻近海域的影响。

2.1.2.5 不同整改措施的典型风暴潮增水情况

选取渤海湾典型风暴潮过程并对其进行模拟,计算不同整改措施的风暴潮增水,分析其对该区域已成陆域防潮的影响。

2.1.2.6 不同整改措施的泥沙运动与局部冲淤变化

根据临港中区海域泥沙运动特征,计算分析不同整改措施的泥沙冲淤趋势、港池与航道年均回淤状况,分析其邻近水域泥沙冲淤的影响。

2.1.2.7 不同整改措施的岸滩演变趋势及其对周边岸线影响

根据临港中区周边岸线演变特征,计算分析不同整改措施对岸滩稳定、岸线演变的影响。

2.1.2.8 内外水体交换与水体功能优化

计算分析不同整改措施对整改区域、港池水域水体交换的影响。

根据以上研究内容,提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海洋督查整改方案,完成《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圈海区域整改措施研究报告》。

2.2服务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中区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可供专家评审的成果。经专家评审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2.4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1.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需含港口河海工程)或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的水文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技术咨询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港口河海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承担过至少2项港口工程相关的水动力或泥沙数学模型试验研究业绩。(合同或相关资料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名称)。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3.5.2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8日至 2019 年3月12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 16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01室,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另行通知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所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后 /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70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滨大道2669号

联 系 人:鞠瑾

联系电话:022- ********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01室)

联 系 人:徐芝萍

联系电话:***-********

时间:2019年3月8日






标签: 措施 区域 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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