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政府采购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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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8]1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委托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程序如下:

1、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时,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进行委托采购,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2、采购单位需登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填报采购计划,并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到财政局办理采购计划备案。

3、采购计划经财政局批复后,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8]1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4、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于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将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报财政局备案。

5、采购单位在项目结束后组织验收,并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标签: 程序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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