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办公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项目EPC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903-518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项目EPC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项目EPC监理服务 | 一项 | 从采购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依据: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书》)
4)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4.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者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员需持监理员岗位证,以上人员注册执业单位均为投标人本公司。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所提供资料: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提供投标人资格4.1、4.2项相关证明材料;
4、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3月11日 至 2019年03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2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2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二号楼首层9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3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沈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806房 |
联系人:潘妙兰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635 |
(三)采购人: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 |
联系人:周莹莹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3200 |
发布人: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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