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工务段宁启二期设备需求信息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工务段宁启二期设备需求信息公示


新长工务段宁启二期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内燃切轨机(进口)


8

4.30

淮安

2

内燃钻孔机


8

4.30

淮安

3

焊缝探伤仪


6

4.30

淮安

4

内燃仿形打磨机


3

4.30

淮安

5

内燃道岔打磨机


3

4.30

淮安

6

翼轨打磨机


1

4.30

淮安

7

位移观测仪


1

4.30

淮安

8

钢轨轮廓(磨耗)测量仪


1

4.30

淮安

9

铝热焊成套设备


1

4.30

淮安

10

液压起道器


24

4.30

淮安

11

液压拔道器


24

4.30

淮安

12

液压方枕器


8

4.30

淮安

13

液压轨缝调整器


2

4.30

淮安

14

运轨小车


3

4.30

淮安

15

添乘仪


2

4.30

淮安

16

内燃软轴捣固机


20

4.30

淮安

17

汽油发电机组(进口2kw)

EF2600


3

4.30

淮安

18

汽油发电机组(进口3kw)

EF4000FW


6

4.30

淮安

19

锂电扳手(进口)

DTW1001RTJ


28

4.30

淮安

20

锂电角磨机(进口)


22

4.30

淮安

21

电锤


8

4.30

淮安

22

内燃空气压缩机


2

4.30

淮安

23

喷砂机具


2

4.30

淮安

24

喷漆机具


2

4.30

淮安

25

电弧喷涂机


2

4.30

淮安

26

高压清洗机


1

4.30

淮安

27

压浆机


2

4.30

淮安

28

注浆机


2

4.30

淮安

29

内燃弧焊机


2

4.30

淮安

30

移动照明灯具(充电式)


16

4.30

淮安

31

充电式手提灯


21

4.30

淮安

32

轨面探照灯(充电式)


22

4.30

淮安

联系人:薛钢 电话:****-********;公示时间:3月8日至3月12日17:00。
新长工务段宁启二期设备采购技术参数文件
(一)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通过上海局集团公司或以上级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提供相应验收(评审、鉴定)或质量鉴定证书,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或路内局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
3、生产能力: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上海铁路局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文资料应同时提供外文和中文翻译版。
(二)技术规格书主要内容:
(本规格书中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重要条款必须进行实质性响应并在标书中提供证明文件,对重要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响应将直接导致投标被否决,其它条款如未响应将导致评价减分影响投标结果,技术与质量性能指标须提供生产商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投标书正本中须提供原件。)
第一标段:内燃切轨机(进口)
一、设备数量
内燃切轨机(进口)8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1.1 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 1.2 适用于 43-60kg/m 不同轨形钢轨,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可在雨天正常工作。 2.参考文件: 2.1 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铁师〔2014〕 509 号) 2.1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 号) 2.2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 号 2.3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 号 2.4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3〕29 号) 2.5 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2〕83 号) 2.6 本设备最新 TB/T 铁道行业推荐标准 3.★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 本标段产品发动机须原装进口产品,汽油机功率≥5.8kw、 排量≥119cm3,额定转速≥9500r/min 汽油机在环境温度-5℃以上应 能顺利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超过 30s,起动次数不超过 3 次,噪音 水平≤115db(A); 3.2 精度要求:断面横向及纵向垂直公差≤0.5mm,平面度公差 ≤0.25mm。 3.3 砂轮片装卸方便,安装牢固,可采用直径 305mm/355mm 砂轮 片,砂轮防护罩能够调整和锁定。 3.4 夹轨支架和主机采用分体式结构,上支撑臂能够≥280o自由 转动,材料要求为铸铝合金。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内燃切轨机采购计量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 ③通过 CRCC 认证,提供 CRCC 认证证书及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检验报告(标书提供复印件、现场原件复核); ④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 ;⑤如是局内企业开发(可合作开发)的产品须提供上海铁路局及以上科技验收(评审、鉴定)证书,在局内有半年以上的连续试用记录且通过新产品采信;⑥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 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夹轨支架和主机采用分体式结构,上支撑臂能够≥280o自由 转动,摆臂机构动作灵活,无卡阻,材质为铸铝合金。 4.★夹轨支架安装防脱自锁装置。 5.每台随机附锯片装卸工具一套。 6.整机明黄色,重量≤13.5kg。 7.整机外观无损伤、裂纹等缺陷,油漆均匀无挂流,机体机架不应有明显的弯曲变形、气孔夹渣缺陷。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 个月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铁路局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 良好,加盖站段级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提供复印件) 。★投(中)标人在上海铁路局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不按 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3.投标产品要求。 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 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3.3 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出厂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 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 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 。 3.4 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 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 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 25*100 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 。宽度达 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 3.5 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 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 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 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 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4.2 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 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 2 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 产生的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 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 4.3 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一年内有效,每年配合使用单位做好配件“三定”)。 4.4 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 2 份和电子版 2 份,一份 存档用,另一份供现场使用人员学习,电子版交工务处和工务段各 1 份,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 4.6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收交接单(一式贰联),由投(中)标人和工务段设备主管填写并签认,各执 1 份。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①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 3 个月,包退换期内不付款。②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六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 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 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 5%(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 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三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 12 个月。①质保期 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 予免费修理或更换。②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 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 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 正规配件供应。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 法追讨经济损失。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②供应产品与标书响应情况 有重大出入;③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 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 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三次以上;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 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 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 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 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 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 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 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 产品故障,3 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二标段:内燃钻孔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钻孔机 8台
二、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2102 -2022;3.2适用范围: 43-75kg/m 钢轨;
3.3钻孔质量:有专用定位板,钻孔直径公差土0.3mm位置公差士0.5mm,孔的表面粗糙度Ra6.3μ m。
3.4动力要求:进口四冲程汽油机、空冷、额定功率≥1 2Kw,每次起动时间不超过30s,起动次数不超过3次;主轴转速: 255 ~267r/min;汽油机的噪声标定工况下,N级(普通级)功率及(LW)应不大于108dB(A):
3.5进给滑道可实现自润滑功能。3.6钻头要求:采用多齿空心高速合金钢钻头,钻60公斤/米钢轨,钻通一次时间不大于40;有自动钻头冷却装置,钻孔过程中,钻头应始终保持冷却液冷却,钻孔结束后,冷却装置自动关闭。3.7钻孔机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3.8整机主体为黄色漆面(不含发动机),重量不大于23kg。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内燃钻孔机采购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CRCC认证证书、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检验报告(标书提供复印件、现场原件复核);④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⑤如无第③条则提供上海铁路局或总公司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产品鉴定证书;⑥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整机外观无损伤、裂纹等缺陷,油漆均匀无挂流,机体机架不应有明显的弯曲变形、气孔夹渣缺陷。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3.投标产品要求。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工务段。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临: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1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
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三标段:焊缝探伤仪
一、设备数量
焊缝探伤仪6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1.2能适用于43~75kg轨型,适合上海局集团公司线路条件。
2. 参考文件(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2.1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1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2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2.3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2.4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6本设备(或相近设备)TB/T铁道行业推荐标准
3. ★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仪器性能应满足JB/T10061-1999《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
3.2采用5.7”以上高亮度彩色液晶显示器,能适应日光下作业的环境。3.3采样频率:≥600MHz。
3.4电源:锂电池,能满足连续6小时工作时间要求;
3.5配备SD卡插口、USB口,可实现与计算机及U盘的通讯、数据转存等功能。
3.6仪器面板应为不同扫查探头设置独立按钮,按钮数量不少于6个,独立存储对应探头各类探伤作业参数,每个探头检测参数独立可调节、调用,操作界面友好。
3.7可自动记录现场作业仪器状态、作业时间、位置以及连续动态波形数据等信息,存储容量满足40小时现场探伤记录要求。
3.8探伤作业时可详细记录现场焊缝探伤信息,包括作业人、焊头位置、里程、焊头编号、轨号、焊接类型、线名、线别、行别、股别、站名、道岔号等信息,并保证输入操作的方便性。
3.9可实现探伤过程操作信息和波形数据的全程记录,探伤过程调节各探伤参数,不影响现场探伤的连续性,不占用正常波形、参数、探伤结果显示区。现场检测时可实时对出现波形的性质进行选择标记。全程自动记录现场灵敏度变化情况,对每一焊头的各种探头作业扫查过程实现波形、时间、标记的详细记录,探伤数据可查询、回放,可自动生成各探头扫查情况统计表。
3.10具备后期数据管理功能。提供回放软件对现场记录的焊缝探伤波形数据和作业信息进行管理、查询、统计和报表输出等功能。
3.11可实现仪器性能测试的全过程记录和查询、统计功能。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采购计量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标书提供复印件、现场原件复核);④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⑤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仪器应配齐上海局集团公司焊缝探伤工艺要求的所有探头、扫查装置。
1.4.★使用寿命不少于6年。
2.四、质量保证条款★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路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
3.投标产品要求。
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
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出厂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
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
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
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造成损失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
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一年内有效,每年配合使用单位做好配件“三定”)。
4.4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收交接单(一式贰联),由投(中)标人和工务段设备主管填写并签认,各执 1 份。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①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②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6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①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②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②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③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四标段:内燃仿形打磨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仿形打磨机 3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
1.2能适用于43~75kg不同轨型,能对钢轨轨顶面,道岔翼轨顶面,尖轨非作用边的打磨,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可在雨天正常工作。
2.参考文件:
2.1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铁师〔2014〕509号)2.1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运〔2006〕146号)2.2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总运〔2014〕272号2.3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号2.4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3〕29号)2.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2〕83号)2.6本设备最新TB/T铁道行业推荐标准
3.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砂轮立轴转速≥3600r/min,砂轮进给行程≥45mm;3.2打磨机专川树脂砂轮,砂轮外径≥φ150,砂轮线速度≥50m/s;3.3仿行轮距≥1050mm,整机重量≤75kg;3.4打磨精度≤0.15mm;3.5机体采用黄色漆面(除发动机外),前后走行轮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3.6与钢轨之间的绝缘电阻≥1MΩ
3.7机体可倾斜角度≥90o,打磨钢轨头侧面,可对钢轨头(包括焊缝、肥边)外形轮廓进行仿形打磨。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仿形打磨机采购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CRCC认证证书、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检验报告(标书提供复印件、现场原件复核);④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⑤如无第③条则提供上海铁路局或总公司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产品鉴定证书;⑥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动力要求采用进口冷风、四冲程单缸发动机,排量≥270CC,额定功率≥3.6kw,最大功率≥4kw,反冲启动,手动调速,在环境-5℃以上时应能顺利启动,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30s,启动次数不超过3次;
4.打磨机应具有方便地调整砂轮进机构,手轮每圈进给量≤2mm,整机无对轨卡死机构,
下道时间≮2秒
5.随机附件要求有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3.投标产品要求。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曲一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工务段,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临: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国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园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拍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五标段:内燃道岔打磨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道岔打磨机 3台
二、技术指标
⒈整机符合《钢轨打磨机通用技术条件》TB/T1926-2004要求;⒉适用于43-75kg/m不同轨形钢轨,⒊动力采用四冲程进口品牌汽油发动机,功率不低于4.4kW,转速不低于 3600rpm。⒋磨销头可倾斜角度±30°(提供CRCC报告原件备查);磨头垂直行程≥170mm。⒌走行架导轨上面设置,打磨头能在任意位置锁定打磨,主机可在导轨上滑动,应设置有防止翻车掉到的机构。⒍可打磨普通道岔转辙器的尖轨、辙岔岔心和护轨顶面及侧面飞边,也可以打磨交叉度线道岔和标准轨道的钢轨飞边;7.打磨精度不低于0.125mm;8.与钢轨接触的走行轮、支撑体与机体绝缘。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道岔打磨机采购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CRCC认证证书、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检验报告(标书提供复印件、现场原件复核);④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⑤如无第③条则提供上海铁路局或总公司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产品鉴定证书;⑥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整机重量≤90KG;
4.随机附件要求有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3.投标产品要求。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曲一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工务段,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临: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国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园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拍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六标段:翼轨打磨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道岔打磨机 1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1.2能适用于43~75kg轨型,适合上海局集团公司线路条件。
2. 参考文件(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2.1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1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2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2.3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2.4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6本设备(或相近设备)TB/T铁道行业推荐标准
3.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动力采用进口四冲程空冷单缸汽油发动机(性能不低于进口本田GXV160-NX4),功率≥2.8kW,转速≥3600rpm, 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30s,启动次数不超过3次。3.2★砂轮主轴转速≥3600r/min,砂轮上下进给行程≥45mm,上下进给精度≤0.2mm,砂轮水平进给行程≥500mm。3.3★整机采用一体化结构,打磨系统不得拆分,工作磨头具备垂直、角度变换的功能,可以进行垂直方向和前后左右四个方向的调整,具有上下进给量和角度指示,打磨高度和倾斜度能够独立控制,打磨角度可以在-10~+50度的范围内任意调节,并带倾斜量指示,打磨头角度调整采用涡轮涡杆机构,进给精度≤0.2mm。
3.4★采用打磨机专用树脂砂轮,砂轮外径≤φ125,砂轮线速度≥35m/s。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翼轨打磨机采购单位为台。
2.★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近三年路内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段级以上);④提供上海局集团公司或以上级科技验收(评审、鉴定)或产品鉴定证书;⑤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机体采用黄色漆面(除发动机),重量≤85kg。★整机无卡死装置,机体与钢轨之间的绝缘电阻≥1 M欧姆。
4.整机外观无损伤、裂纹等缺陷,油漆均匀无挂流,机体机架不应有明显的弯曲变形、气孔夹渣缺陷。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路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
3.投标产品要求。
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
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出厂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
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
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
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造成损失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
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
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工务段,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临: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①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②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6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①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②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②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③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七标段:钢轨位移观测仪
一、设备数量
钢轨位移观测仪 1台
二、技术指标(数值可优于)
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1347-2012;⒈测量方式为光电图像式;⒉测量范围不小于1m~10m;⒊分辨率不低于0.01mm;⒋精度不低于0.1mm;⒌安装方式为主机安装在“位移观测桩”上;⒍数据传输方式为R485或无线传输;⒎仪器体积小、结构简单,重量轻,整机重量不大于7kg;⒏操作非常简便,省时高效,仅需一人操作即可独立完成检测工作。
三、质量性能指标
⒈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A、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B、非生产商应具备代理授权资格;
⒉竞标产品的资格要求:A、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B、产品须在路内工务单位使用1年以上,能够提供销售合同及路内单位的良好使用情况证明;⒊竞标产品的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养路机械须经过铁路产品认证(提供CRC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B、产品经过上海铁路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验收(提供验收证书);C、在结构和性能上有重大改进的既有产品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及以上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或评审(提供技术鉴定或评审证书);D、进口产品须经过国内相关行业认证(提供行业认证证书,进口机电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计量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E、其它无铁路专用技术标准的通用设备须提供国内相关行业的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行业认证证书);⒋竞标产品的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相关规定条款;⒌竞标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上海局Q/SHT38-2013《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整机各部总成不允许出现断损现象;⒍竞标产品的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⒈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和现场服务能力,每半年能够做到一次现场免费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记录;⒉产品保修期(合同内体现)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整机非人为故障免费保修1年,终身负责现场维修服务;⒊二十四小时内响应维修需求(供应商自行组织维修人员和车辆到达指定地点),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配件供应及时准确;⒋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及维修技能培训;⒌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产品的维修保养手册,以及产品整机及各部构件总成的技术装配图及与之对应的零部件手册。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①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②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6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①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②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②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③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八标段:钢轨轮廓磨耗测量仪
一、设备数量
钢轨轮廓磨耗测量仪 1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45℃条件下作业。
1.2能适用43~75kg轨型,能用于任何型号高速道岔的轨面修理工作,含预防性打磨和修复性打磨工作。能进行道岔各处钢轨的打磨工作:修复钢轨轮廓廓形、消除鱼鳞纹、及其他病害。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可在雨天正常工作。
2. 参考文件:
2.1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上铁师〔2014〕509号)2.1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运〔2006〕146号)2.2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总运〔2014〕272号2.3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号2.4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3〕29号)2.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12〕83号)
3.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仪器采用高分辨率精密编码器,软件自动绘出所测钢轨(道岔)剖面精准外形,并与国标校核,钢轨轮廓踏面、侧边磨耗即精确显示,通过分析,可得钢轨(道岔)踏面和侧边的每一点磨耗;3.2检测精度:±0. 01mm;3.3检测时可即时显示钢轨垂磨、侧磨、或任何角度磨耗,通过报警级别设置和报警阀值优化,任何参数超标,自动报警;3.4仪器可采集到轨头宽度、轨顶半径、长度、角度、曲率、剩余量、垂直剩余量、水平剩余量、最大剩余量、磨耗面积、轨距等参数,为工务部门及科研单位提供最全面的科学分析数据;3.5软件分析及图像处理能力,涵盖多种先进的钢轨轮廓检测和软件分析,对国内钢轨检测极有指导意义;3.6分析功能具有:1)插件程序,可对车轮附加计算和校准;2)预测钢轨磨耗趋势,在运营线路上设置固定监测点,经过连续不断数据采集,内置软件能清楚显示踏面、侧面磨牦发展趋势;3)数据库管理功能等等。
三、质量性能指标
1.可实现钢轨(道岔)廓面的高精度检测、数据化采集、软件综合分析为一体,稳定性、精确度高;2.可提供多样性的钢轨(道岔)校核方式,为科学分析提供了方便性;3.适应性强,可满足各种测量条件。
四、质量保证条款1.★供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3.投标产品要求。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视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曲一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宽)*100(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喷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一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4.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坏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工务段,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临: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1.★退换要求:?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超过10%(含)数量的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超过5台及以上的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予免费修理或更换。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拍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巡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措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宜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九标段:铝热焊设备(德铝)
一、设备数量
铝热焊(德铝) 1套
二、技术指标
铝热焊设备组成:钢轨推瘤机;配预热装置、对正工具、工装夹具。德国斯密斯公司产品。
三、质量性能指标
1.产品符合《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上铁工2013[425]号);
2.本标段产品须在路内工务单位使用1年以上,提供销售合同及路内单位的良好使用情况证明;3.产品整机各部结构一年内不得出现断损现象;4.产品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中英文对照版本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产品各部总成的技术装配图及与之对应的零部件目录;
2.中标产品要求质保期壹年,质量保证金按总金额5%计,质量存在问题,不予支付。保证五年的使用期,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使用期内负责维修。因产品无法维修或使用时,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单台对应免费整机更换;
3.如需对中标产品技术质量性能、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时,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技术质量指标,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视为本次投标无效并无条件退货。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中标产品后续验收交接时,须与我局各需求单位按本标段技术质量指标要求当面验收交接(进口产品提供整机产品进口报关单及商检证书)。如验收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并根据情节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追讨损失等措施;
2.中标产品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售后体系健全,具备现场服务能力,每半年能够做到一次现场免费检修,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记录;
2.24小时内响应维修需求,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配件供应及时准确;
3.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及维修技能培训;
4.如产品后续有软硬件升级改进,须提供升级改进服务。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最快交货时间。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第十标段:便携式添乘仪
一、设备数量
便携式添乘仪 2台
二、技术指标
1.★基本技术要求: 1.1环境温度:可以室外-15℃~+ 45℃条件下作业。1.2能适用于43~75kg轨型,适合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线路条件。
2.参考文件(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2.1上海铁路局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1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2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2.3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2.4高速铁路有症轨道线路维修规则2.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
2.6本设备(或相近设备) TB/T铁道行业推荐标准
3.★技术参数(数值可优于);
3.1量程:不小于0.5g;3.2测量精度: 0. 01:3.3非线性: <1%;3.4横向效应: 2%3.5频率响应: 0.3~20Hz1
3.6加速度数据采样频率: >100Hz:3.7加速度数据分析频率范围: 0.3~10Hz,该范围内传递特性为1±10%,模拟和数字带通滤波器应满足GB/T3241-1998规定要求:3.8 GPS定位精度: 小于30m3.9充电电池使用时间:>15小时: 3.10便携式线路检查仪应具备判新异常数据的能力:3.11便携式线路检查仪测量值一致性要求: 多台仪器在相同运用条件下一致性大于 80%。3.12应确保列车启动、制动和正常行使条件下仪器不与车体地板相对运动。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本次采购计量单位为套.2 .要求配备便携式热敏打印机,能微打,快速、低功耗、高质量打印。
3. ★技术资料提供:①生产制造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②由生产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正本提供原件)及产品技术说明书(生产制造商盖章,正本提供原件):③通过总公同验收或技术评审,能够出具相关报告、文件:④其它质量保证条款所要求的图片、图纸、视频、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4.★中文背光液晶显示,不受工作环境影响。5.★菜单式操作、界面友好,人性化。
6.★GPS实时定位准确,测速、自动识别线路名称、行别及其所属管界信息。
7.★易车地点超限数据实时找印并声光报警,直观明了。
8.★与CGDJ (HGDJ) 系列机车车载式动态监测系统里程定位兼容。9.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供货期要求。中标之日起15日内供货完毕井免费送至杭州工务段指定地点。
2.投标人要求。招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路内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运用证明(安全、质量良好,加盖段以上单位公章、科室车间出具的证明无效,正本出示原件),★投(中)标人未列入总公司不良供应商通告名单,在上海局集团公司无不良记录(不按合同期供货、产品检测及验收交接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造成影响等)。
3.投标产品要求。
3.1★标书中必须实质性响应重要条款并提供进行证明资料。
3.2★标书中应提供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五枧图照片(正视、后视,左视、右视,俯视)、彩色清晰的铭牌照片,投标产品的关键部件清单。
3.3投标产品应具备唯一标识的出厂编号和出厂铭牌,以便在寿命期内做好产品追溯与使用管理。出厂铭牌应可靠安装于设备上,易于辨认,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出厂铭牌应为金属材质,应有产品生产厂名、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出厂编号可在设备机身上激光打码标识,可根据用户需要在机身加注使用编号)。
3.4产品在外露显眼处,喷涂25mm(宽) *100mm(长)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一条,不易掉落、磨损、褪色、损坏,表面为黄色;对于侧面无法观测到的,增加噴涂25*100的反光油漆(或反光贴)。宽度达不到条件的,按最大宽度实施,对于机身为全黄的,可用白色反光油漆衬底,
3.5投(中)标人应提供一份出厂编号清单,并随发货单并发送至使用单位,并注明设备批次、设备名称和购置项目名称。
4.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交接。
4. 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标书技术规格的要求,配齐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满足工务作业要求。
4.2按照本技术规格书进行检查、试验及验收。招标人需要对设备(或部件)进行检测时,投(中)标人应同意从到货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产品,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如造成的样品损环造成损失以及产生的检测费均由投(中)标人承担,通过检测检验发现供应产品(或主要构件)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技术规格书有重大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
4.3产品验收交接时须提供投标设备全部配件清单、型号、价目表。
4.4验收交接时投(中)标人须提供装箱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检修、保养)说明书、配件分解图1份(另提供电子版),递交杭州工务段,进口设备应提供中文版技术资料并附电子版。
4.5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填记验收交接单(一式二联),由投(中)标人和设备接收单位共同填写并签认,各执1份。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退换要求:①包退换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3个月。②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起6个月,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则终止合同并退货: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有一条不能达到;不符合国家、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产品不能在工务工况条件下正常工作。三个月内产品发生关键部件故障并影响使用,或作业精度不满足作业要求;上道使用不到两周产品动力、检测、传动等关键部件发生故障停止使用。
2.★质保要求: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接之日12个月.①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因质量产生的故障机械,投(中)标人应于免费修理或更换。②质保金核减约定(按日扣除产品价值的万分之一购置款,质保金扣完为止。超合同未供货,自合同约定供货期第一天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设备产生故障未及时更换或修复,自有效通知之三日后第一天开始计算。
3.★质保期外保障:五年内按用户要求进行现场维修服务、提供原厂配件。
4.符合以下内容,招标人则对投(中)标人(或投标产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总公司规定上报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②供应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与标书响应情况有重大出入,标书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恶意欺骗响应:③未履行供货、验收交接、质保、维修、培训、升级等合同条款;④产品寿命期(5年)内超过六个月未提供原厂配件;⑤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提供半年巡检服务;⑥投标产品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故障停机率大于 50%;⑦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铁路人身或行车安全事故。
5.投标(中)人承诺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漏检、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承诺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6.因投(中)标人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产品不符合技术规格书关键条款、产业政策、产品技术标准,存在缺陷、产品不能在主要作业工况下作业,则终止合同、全额退货的有效时间不受六个月限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本技术规格书视为招标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因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投(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也由投(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附件9. 2-3)。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一标段:内燃软轴捣固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软轴捣固机 20台
二、技术指标
1、汽油机为进口本田GX160汽油机,最大输出功率4KW,最大扭矩1.1kg.m/2500rpm;
2、最大激振力大于等于4.2KNX2、振动加速度≥650m/s2、振动频率≥150HZ、振幅≥1.25mm;
3、捣固棒软管手持部位结构的创新由橡胶纺织层、衬管和扁簧管组成,扁簧管全部包裹在衬管内成为一体,再在外层加设橡胶纺织层,使其成倍提高了软轴软管的使用寿命(应有相关专利技术证书);镐头应采用GCr15材料,硬度应达到HRC52-56,能延续使用150小时;软轴钢丝应采用全65Mn材料,能延续工作180小时。
4、可横移旋转多点捣固(应有相关专利技术证书):两侧钢轨内外与一根轨枕交叉共形成八个点位,当捣固完轨枕一边、需要改变捣固方向时,拔出定位销,使上架在中架上旋转180°后再插入即可;当捣固完一侧钢轨下的道床时,将中架以上部分沿底架上的横梁推行至另一侧,将提把向下按,压缩弹簧,使连接杆下端的勾头勾住底架上的横梁继续捣固。这样,两侧钢轨内外与一根轨枕交叉所形成的八个点位均可捣固到,从而有效地填满枕下空隙、密实道砟、稳固道床、提高了生产效率几倍。
5、整机总重≤88Kg。
三、质量性能指标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应经过铁路产品认证(提供CRC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要求原件复核);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3、产品质量要求:随机附带捣固棒(一机两棒),工作振动时,道碴密实效果好;整机上下道便捷。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整机各部结构一年内不得出现断损现象
4、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应经过铁路产品认证(提供CRC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要求原件复核);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3、产品质量要求:随机附带捣固棒(一机两棒),工作振动时,道碴密实效果好;整机上下道便捷。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整机各部结构一年内不得出现断损现象
4、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二标段:液压机具
一、设备数量
液压起道器24台;液压拨道器24台;液压方枕器8台;液压轨缝调整器2台、
二、技术指标
1、液压起道机:额定起道力245KN,最大起道高度120mm,平均空载效率>6mm/次,适用于各种型号提速道岔养护维修起道作业;
2、液压拨道器:额定拨道推力245KN,最大拨道量110mm,适用于各种型号提速道岔养护维修拨道作业;
3、液压方枕器:额定方枕力:147KN,最大行程120mm,适用于铁路养护维修中的方枕作业;
4、液压轨缝调整器:最大推力、拉力:400KN,最大工作行程:110mm,适用于线路轨缝推、拉调整作业。
三、质量性能指标
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应经过铁路产品认证(提供CRCC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要求原件复核);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三标段:运轨小车
一、设备数量
运轨小车 3组
二、技术指标
1、最大拉力≥20m,单机最大负载≥700KG,整机重量≤90KG,
三、质量性能指标
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三标段:通用设备
一、设备数量
锂电扳手28台;锂电角磨机22台;汽油发电机(进口2kw) 3台;汽油发电机(进口3kw) 6台;电锤 8台
二、技术指标
1、锂电扳手DTW1001RTJ:能力标准螺栓M14-M30,高强度螺栓M12-M24,方形传动螺杆19mm(3/4),最大转矩1050N.M,锂电池5.0Ah,含2块电池1个充电器。
2、锂电角磨机DGA404RME:能力砂轮片100mm,回转数8500rmp,锂电池4.0 Ah,含2块电池1个充电器。
3、汽油发电机(进口2kw)EF2600:单相4冲程汽油发电机,额定电压220V,最大输出2.3KVA,额定功率2.7KW/3000RPM,净重≤42KG。
4、汽油发电机(进口3kw)EF4000FW:单相4冲程汽油发电机,额定电压220V,额定输出2.9KVA,最大输出3.3KVA,额定功率6.7KW/3000RPM,净重≤80KG。
5、电锤HR4030C:额定输入功率1100W,能力混凝土合金钻头40mm,空心钻118mm,冲击数1300-2600ipm,回转数230-460rpm。
三、质量性能指标
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2.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3.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
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四标段:桥梁用机具
一、设备数量
内燃空气压缩机2台;喷砂机具2台;喷漆机具2台;电弧喷涂机2台;高压清洗机1台;
压浆机、注浆机 2套
二、技术指标
1、喷砂机具:外筒尺寸<Φ550,容砂量≥500kg,容积0.3m3,空气压力0.6-0.8兆帕,整机移动式,自重能力≤190KG。
2、喷漆机具:汽油机动力功率≥6.5HP,最大压力227Bar,流量9.3L/min,最佳喷嘴距离500-700mm,净重≤75KG。
3、电弧喷涂机:输入电源3相50HZ,额定输入功率18.8KVA,绝缘等级E级,净重≤220KG。
4、高压清洗机:进口汽油机功率≥13HP,压力≤275Bar可调,水流量900L/h,净重≤76KG。
5、压浆机、注浆机:柱塞直径95mm,冲程0-50次/分,流量0-50升/分,压力0-3.2兆帕,含砂浆罐。
三、质量性能指标
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2.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3.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五标段:强光工作灯
一、设备数量
移动照明(充电式) 16台
二、技术指标
1.灯具动力采用锂电池,额定容量≥19AH;
2.灯盘由两盏48W以上LED光源(进口)组成,照明角度可任意调节。既可以聚光也可以泛光。照明亮度高,覆盖范围大,照射距离远,光源寿命长达50000小时以上。
3.操作性能:照明灯头可升降高度08.-2.2米,工作时间:电池一次性充满电使用6小时以上,充电时间≤12小时,有电量显示指示灯,能够闪烁电量提醒,灯具整重≤12KG,重量越轻越好,便于移动、携带,灯具底座上可安装万向轮或装有轨行轮,可在钢轨上方便行进、可靠停放。
4.外部性能:灯具整体采用全密封性设计,可在雨中正常工作;灯具防护等级达到IP65,防水防尘,能在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
5.抗冲击性能好,灯具外壳可采用轻质合金,抗击打能力强,不易被石碴击破。
6.安全性:锂电池可循环使用,随时充电无污染,设有低压过放保护电路,能够可靠保护电池。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投标企业需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用来保证充电式强光工作灯的售后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3.投标产品须具有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5.产品质量可靠,故障少,投标产品无不良反映。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
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六标段:轨面灯(充电式)
一、设备数量
轨面灯(充电式) 22台
二、技术指标
1.灯具动力采用高能无记忆电池组,额定容量≥10AH;
2.灯盘由25W以上LED光源(进口)组成。既可以聚光也可以泛光。照明亮度高,覆盖范围大,照射距离远,光源寿命长达100000小时以上。
3.操作性能:灯具高度≤0.65米,工作时间:电池一次性充满电使用10小时以上,充电时间≤12小时,有电量实时显示功能,灯具整重≤7KG,重量越轻越好,便于移动、携带。
4.外部性能:灯具整体采用全密封性设计,可在雨中正常工作;灯具防护等级达到IP65,防水防尘,能在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
5.抗冲击性能好,灯具外壳用轻质铝合金,抗击打能力强,不易被石碴击破。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投标企业需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用来保证充电式强光工作灯的售后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3.投标产品须具有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5.产品质量可靠,故障少,投标产品无不良反映。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七标段:充电式手提灯
一、设备数量
充电式手提灯 21台
二、技术指标
1.灯具采用LED光源,额定电压14.8V,使用寿命≥100000h,电池使用寿命≥1000次循环。
2.具备防爆功能,防护等级达到IP68;3.连续放电时间≥16h(工作光)≥8h(强光)。4.重量≤1KG。
三、质量性能指标
1.投标企业需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
3.投标产品须具有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设备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5.产品质量可靠,故障少,投标产品无不良反映。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第十八标段:内燃弧焊机
一、设备数量
内燃弧焊机 2台
二、技术指标
1.采用原装进口HONDA(本田)GX390汽油机做动力源,配置200A中频弧焊发电机,25L标准油箱,按照GB15579.1弧焊电源国家标准设计制造而成,本产品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中心指定机构的认证,具有有效的CCC认证资质 ;
2.采用多对极720Hz中频弧焊机发电机技术,发电机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
3.弧焊发电一体化设计,调节励磁电流就调节焊接电流输出大小,无任何PCB复杂控制系统,控制简单。
4.发电机绕组采用纯铜漆包线绕制,多次真空浸漆烘烤,F级绝缘等级,真正工业级别设计。
5.弧焊发电一体化设计,调节励磁电流就调节焊接电流输出大小,无任何PCB复杂控制系统,工作稳定,运行可靠。
6.50-200A 直流焊接电流输出,焊接电流调节范围宽,能满足Φ2.0-5.0常规酸性焊条,碱性焊条以及需直流电源焊接的特种焊条进行手工电弧焊接作业;本设备具有椭圆 外特性输出,也能满足特殊情况进行简易的氩弧焊接作业。
7.高强度大口径圆钢外框开放式设计,顶部设有吊梁,底部配置有四个行走轮,方便搬运和移动。
8.要求从动力,电机到所有操作部件均按照工业级别户外产品标准设计,完全满足户外恶劣环境下焊接施工需求,电压、电流要求数字显示。
9.可提供发动机使用数字计时功能。可提供无线遥控停机功能。配备DC220V/3KW输出。
三、质量性能指标
产品附件要求:提供随机附件详细清单,随机工具,易损件齐全;
四、质量保证条款
1、产品认证要求: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上海铁路局工务局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实施规定》;
2、产品试用要求:凡在上海铁路局新上道的养路机械须经试用合格方可推广使用,试用方法执行上铁工2013[425]号文件相关规定条款;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按本文件要求对产品主要构件或总成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无条件退货;
2.按本文件要求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指标提出检验及测试,在到货产品中随机抽样(至少2件,不多于3件)送至双方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检验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造成的样品损坏由供应方承担费用及责任,产品性能的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本合同自动终止,无条件退货。
3.因产品在质量、设计、工艺和材料等存在缺陷,或操作、保养说明书等存在错误,导致产品在使用寿命期内发生火灾、人身或工务其他设备损坏、关联设备质量劣化等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按照实际损失价值和责任大小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4.产品验收交接时,如发现本文件所要求的资料(产品检测、认证、进口设备报关单等资料)造假、供应产品与投标产品不符、或通过检验及测试发现供应产品的技术质量性能与本文件所明确的响应情况不符,则自动终止合同、全额退货。
5.根据情节轻重对投标人方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供应商不良信用等措施,并依法追讨投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中)标人免费现场调试及使用操作、维修技能培训,培训时应提供操作使用视频、日常维护视频等给使用单位。
2.投(中)标人售后体系健全,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现场服务及配件供应能力,承诺每半年组织一次免费现场遥检,并对销售产品建立经现场确认的检修保养记录。
3.投(中)标人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产品故障,3日内能够修复故障机械。
4.如产品功能升级或结构优化,投(中)标人应提供产品升级或改进服务,承诺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15日之内。
2.交货地点:新长工务段指定地点。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详细单价分析,无单价分析将可能导致废标。单价分析表必须注明主要配件使用数量、单价、厂家来源和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信息。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对报价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点到点逐条响应和偏差描述(附件9.1);
3.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有投标货物自身的技术规格书和设备厂家产品彩色宣传资料、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
4.无实质、有效的技术响应将可能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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