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招标公告

[2019-03-10]



铅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经铅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预算批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铅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铅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铅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DHZFCG2019-03-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一个包

序号

名称

数量

规格及配置

预算金额

1

铅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病房医用吊塔、手术灯设备采购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89.7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提供的资料:

1、有意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到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报名时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以上各项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装订成册)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原件的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报名时及开标时以上证件(书)等材料提供完整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询价采购告发出以后)。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所有投标文件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10:00分递交到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9年3月26日上午10:00分,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

五、其它: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不参加投标,请于开标前一日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铅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8*****538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3*****636

联系地址: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2019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手术灯 医用吊塔 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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