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发社区片旧城改建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汽发社区片旧城改建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汽发社区片旧城改建配套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0117),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的委托,对其“汽发社区片旧城改建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JA C2018-454
(二)项目名称:汽发社区片旧城改建配套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以各包采购预算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7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测绘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不高于1.36元/平方米(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文相关规定))。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法律事务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不高于审计报告确定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总额的0.05%(参照鄂价房服[2006]258号计算标准,服务费按标的额千分之一基础上5折计价)。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3
(2)项目包名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不高于40万元(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的服务费基础上2折计价)。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4
(2)项目包名称:房屋情况调查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不高于10元/平方米(参考本市同级区制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第三方服务收费标准)。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第5包:
(1)项目包编号:5
(2)项目包名称: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事务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不高于审计报告确定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总额的2.34%(计价标准文件依据:《关于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经费的通知》(武城重办[2009]15号)、《关于市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经费的补充通知》(武城重办[2009]16号))。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第6包:
(1)项目包编号:6
(2)项目包名称:房屋征收预评估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房屋价值预评估不高于10元/平方米(参考本市同级区制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第三方服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武估协市(2011)005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房屋装修预评估不高于330元/户(参考本市同级区制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第三方服务收费标准,并参照《关于规范武汉市房屋装修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武估协市(2011)006号)。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房屋征收预评估分为房屋价值评估、房屋装修评估。
第7包:
(1)项目包编号:7
(2)项目包名称:征收补偿结果审计事务
(3)类别: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以审计报告确定的实际投资总额为基数,按项目投资总额的0.1%-0.3%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参考本市同级区制定的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第三方服务收费标准,并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价规【2010】265号))。
(6)服务期:约2年(以整体项目实施完成为准)
(7)其它:/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不超过两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5.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不动产测绘相关专业;
(3)投标人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测量)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拥有类似项目经验的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须提供全部人员的相应的证书,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长期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律师执业证、二代身份证;
(4)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中拥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律师不少于四名,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主持过三项以上类似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类似项目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主持过两项以上类似项目的房屋调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及类似项目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5包: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房屋征收代办服务项目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及社保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含附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具备规模在800户(含及以上)或8万平方类似服务经验(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6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一级证书》和《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7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资格,且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其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承诺在工作现场设置办公点,并配备相关工作设备,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报名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3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汉阳龙阳大道人信汇写字楼6号楼1726室)。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复印件不全、未盖公章或未按要求装订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或被举报证实投标人报送资料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联 系 人:张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红豆、周泽、唐瑞
电 话:151*****186、152*****858、186*****917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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