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招标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mc磋字[2019]0312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0日平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该单位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密封磋商。
一、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xmc磋字[2019]0312
三、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共一包: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施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达到验收标准。
3、施工地点:平遥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990788.84元整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6.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原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区间为投标截至日期前三年)上相关信用结果查询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全部原件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留存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磋商文件发售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天8: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现金购买,文件售出不退)
4、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可直接派人前来购买(需携带第六条要求的资料)。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3月21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9时30分
3、地点: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遥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平遥县曙光路61号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54)56323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0354)5605550
邮箱:sxmczbgs@163.com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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