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招标公告

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招标公告


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招标人: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2月21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健全城南风景旅游度假区配套服务设施,拟采购8辆新能源观光车、20辆新能源箱货车,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具体参数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城南风景旅游度假区配套服务设施,应适应服务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具体参数

物理特征:详见具体参数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送达、调试完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2)地点: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设备及产品供货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投标人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2)保修期内服务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整车质保期为一年,纯电动仓栅式运输车质保5年或20万公里。

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在产品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投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修复、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投标人负责。

(3)保修期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及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更换只向招标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4)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负责全部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验收标准:

招标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招标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为:

1、第一阶段,设备及产品到货验收

所供设备及产品全部到齐后,由招标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使用期和保修期验收

设备自供货验收之日起至中标人承诺的保修年限期满,由招标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上述两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参数符合要求。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 2019年2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于2019年2月26日上午 10 时 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sddychaoyue@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香山路829号工银大厦B座1103室,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水城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二路与燕山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城南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香山路829号工银大厦B座1103室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

标签: 电动车 新能源 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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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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