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景观灯招标公告

政府景观灯招标公告

象山县西周镇政府景观灯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西周镇政府景观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0XSZFC-G186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西周镇政府景观灯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国家规定的生产景观灯或庭院灯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汇票、支票)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9月27日17:30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8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0年9月28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

  邮 编:315700 传真:****-********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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