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服务管理费 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服务管理费 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阳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服务管理费采购项目)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枣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枣阳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服务管理费采购项目(鄂采计[2019]-02271号计划下达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编号:HBHD-ZY-*******
2、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服务管理费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随着我院案件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枣阳市人民法院现有书记员及辅警人员已不能完成当前及今后的工作任务,为确保法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着力解决老百姓的案件工作,快速、高效的办案。根据《枣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市人民法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70名工作人员。该70名工作人员由专业人力资源公司进行招聘,承担该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产生。
4、采购预算费用:
服务费最商限价:50400元/年(报价超出或等于50400元/年的做废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本项目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供应商须在枣阳市辖区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5.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 3 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须有三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5.6、近三年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6.1 时间:2019 年 3月 12日-2019年 3 月 1 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时,
下午15:00-17:30 时;
6.2地点:枣阳市民主路22号老消防大队(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6.3.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人才资源服务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4 本项目磋商文件 350 元/套,售后不退。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磋商时间:
7.1、递交时间:2019 年3 月 25 日下午 15:00--15:30 时,由投标供应商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7.2、磋商时间:2019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30 时
8、磋商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 24 号)。
9、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022 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2019年 3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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