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招标公告
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招标公告
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项目效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的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项目效果评估(验收)项目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名称: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项目效果评估(验收)
3.2项目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3.3项目概况: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项目效果评估包括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徐州华辰胶带有限公司地块三个地块效果评估,各地块基本情况如下:(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约 100 亩,需要修复的土方量约为 92148m3,主要污染因子为苯、氯仿、氯苯和多环芳烃类物质。地下水修复量约为 4 万 m3,污染因子为砷、TPH、氯仿、氯苯、苯等;(2)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约 90 亩,需要修复的土方量约为7780m3,主要污染因子为砷和多环芳烃类物质,地下水修复量约为 2.8~4.9 万 m3,污染因子为氰化物。(3)徐州华辰胶带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约 70 亩,需要修复的土方量约为 57932m3,需修复的地下水约为 3.1~6.4 万 m3。土壤中主要污染物为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萘、2-甲基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苯、1,2,4-三甲苯、石油烃 C6-C9、石油烃 C10-C36;地下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3个地块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进行修复。
3.4招标范围: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一期项目效果评估,即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和徐州华辰胶带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验收)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4服务期: 修复项目具备验收条件起45日内完成(修复项目具备验收条件起至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验收备案文件)。
3.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投标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相关资格要求如:
4.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效果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4.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类似工程是指工业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以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3- *******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包括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包括利息)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9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 19 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复印件;
B、项目负责人提供环境保护类高级技术职称;;
C、经办人办理报名投标事宜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 日10时00分,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29房间)。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7号
联系人:温丹丹 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78号楼4楼
联系人:王洁 电话:****-********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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