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自来水管网接驳工程(第三次招标)
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自来水管网接驳工程(第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榕正宏招[2019]012-2号
致:福建省航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启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砼固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航利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自来水管网接驳工程(第三次招标)已以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金峰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长乐区金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7251元,K=12%,发包价为25278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自来水管网接驳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标段划分:不划分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建市施函[2017]24号要求)
3.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无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金福路1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收款凭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金峰自来水公司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电 话:王女士
联系人:136*****3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
电话:157*****705
联系人:刘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招标办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金福路1号)
标签: 自来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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