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新湖路段)-绿化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
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新湖路段)-绿化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
招标编号:E350400010410046900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岛路绿道及管线工程(中山大道-新湖路段)--绿化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 [2016] 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现状道路总长约22.577千米。本次主要工作为现状两侧人行道外分别增设绿道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线工程。慢行道建设规模:总长42.742千米,新增慢行道标准段3.5米,局部混合绿道宽度设置6.5米,双侧布置,局部条件受限处与现状人行道并板设置,该项目在原环岛路用地范围基础上新增用地面积753.3亩。综合管廊建设规模:环岛路综合管廊位于环岛路坛西大道-规划新湖路段,全长26.338千米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绿道工程(包含道路、桥梁、绿化、驿站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包含给排水、电力通道<含高压>、通信通道<含军用>、综合管廊、燃气<预留>和中水)(如现场有移植工程量,以现场确认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为34098743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为34098743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098743元;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工程必须于2019年5月1日前完工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移植树木存活率必须≥8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其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企业入岚备案手册》,核准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视同为满足本章节第3.1款要求;②若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是已办理《台湾建筑业企业进驻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的人员,视同为满足本章节第3.2款的要求;③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⑥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09时30分00秒至2019年3月16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138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4月3日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或④台湾企业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4月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址:平潭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6号楼5-7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161911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邮编:350004;
电话:87510162传真:0591-87674640;
联系人: 小刘。
网址:www.ptggzy.gov.cn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联系电话:0591-23179988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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