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药水滩温泉度假小镇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青海药水滩温泉度假小镇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药水滩温泉度假小镇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湟中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以湟发改字〔2018〕3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旅投药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100.0%,招标人为青海旅投药水温泉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
(2)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7公顷(3499.05亩),建设规模280800平方米。主要为小镇休闲区、乡村休闲区、泉养度假区、户外体验区和郊野民宿体验区及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药水滩温泉度假小镇建设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监理服务期: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7公顷(3499.05亩),建设规模280800平方米。主要为小镇休闲区、乡村休闲区、泉养度假区、户外体验区和郊野民宿体验区及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它条件 :3.1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监理项目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八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持单位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12日09:00时至2019年03月18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0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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