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物资招标公告
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物资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LNZC********
3.采购项目需求: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物资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01包 | 森林消防无线通信头盔 | 290个 |
02包 | 车载台、手持对讲机 | 车载台20部、 手持机300部 |
03包 | 组合工具 | 1000套 |
本项目分三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对所投包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样品(每样一件)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01、03包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02包投标人可为经销商,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和维修授权书;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0年9月21日—2010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到网易邮箱下载免费电子文档:lnzc11111@126.COM密码:******** 。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
本表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1人民币10000元;02包每包人民币5000元;03包每包人民币3000元。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1日16:00(节假日除外)
银行汇款信息:
单 位 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 号:****************118
现金交纳: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五、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0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军和
联系电话: 024—********
中心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联系电话: 024—********
传 真: 024—********
邮 编:110001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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