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家湾路刷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祝家湾路刷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洋澜路南段、迎宾大道北段、祝家湾路刷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洋澜路南段、迎宾大道北段、祝家湾路刷黑改造工程已由市政府批准建设,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洋澜路南段路幅宽度为40米,长368米,迎宾大道北段路幅宽度为48米,长437.137米,祝家湾路路幅宽度为20米,长541.414米,总投资约1060万元。
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
3、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4、建设地点:城区。
5、工期: 1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9月 6 日至2010年 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报名。
1. 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该报名材料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六条要求。
(以上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六、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自有“三站”(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稳定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或与“三站”签有供货合同。设备要求条件如下:
①水泥稳定粒料搅拌站1座(300t/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②沥青混凝土搅拌站1座(240t/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30KM范围内。
③混凝土搅拌站1座(50m3/h及以上),距施工现场20KM范围内。
2、投标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应附采购单据复印件及生产能力说明书,租赁机械设备要附租赁协议书。
七、近三年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2个(含2个)1000万元以上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需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9月21日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人:(林会计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61号(老人事局四楼)
联 系 人:刘子瑜 手 机:139*****383
联 系 人:何 慧 手 机:13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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