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院内公开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服务院内公开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类别

1

深龙三医采【********-FW001】号

医疗纠纷调解服务

1项

7.9万元

服务类

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纠纷管理服务业务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0日、招标文件索取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院招采办(时间不足24小时的可电话通知,但事后须补交书面通知),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14:30时,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会议室

6.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①院内公开采购报名表;②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⑤企业信用良好诚信状态证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诚信网截图。)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

9.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招采办

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女士 孙女士****-********

11.此公告同时公布:1.区卫计局官网 2.医院内公示栏

附: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公开采购报名表

(注:每报名一个项目须提供一份报名资料)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1日


********162*****38401.docx">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采购报名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纠纷调解 医院医疗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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