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峰安置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谷峰安置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峰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8】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谷峰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谷峰村,西二环西侧,青竹路以北。

2.3 项目规模:谷峰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岳麓区西二环以西,南临18米青竹路,中间有谷塘路穿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48亩,净用地面积38778.5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4%,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100米,计容面积约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拟建设安置性住房不低于1000套,包括住宅、配套商业、物管用房、幼儿园、社区办公及配套服务用房及道路、绿化、水电、燃气、通讯管网等工程。

2.4 项目投资估算:工程建安费用约5.3亿元。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设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

②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及全部单体方案设计(含报建及三维仿真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本阶段的报批、报建、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含亮化工程)、总图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电信等)、室外景观、人防、绿色建筑设计、住宅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达到施工图深度)等除变配电、燃气、自来水、幕墙深化设计外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资格(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有效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盖章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https://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3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316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41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www.yuel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6.1.0(建设工程设计投标版)(免费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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