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招标公告

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财政预算资金为RMB150万元整。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及控制金额如下:
第一标段: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升级。此标段须按照公安部、市局PGIS总体部署开展工作,技术指挥符合分局实际应用需要和公安部市局验收要求。控制金额为RMB79.5万元。
第二标段:GPS定位终端更新。购置64台警用巡逻车定位终端。对北部2005年安装使用的64台老化的C网GPS定位终端更新。控制金额为RMB 15.5万元。
第三标段:案件分析系统整合和升级。对南北部案件分析系统软件和数据进行整合,根据需求增加数据比对功能,对分局打防工作考核体系进行信息化支持。控制金额为RMB 30万元。
第四标段:案件分析系统整合和升级。全区图像监控点位数字化整合,开发应用数字化客户端程序,建立全区图像监控点位数据库,并在地图上实时调取。控制金额为RMB 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价,也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报价,最终只能成交其中一个标段。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赵艳春 蒋晨曙
电 话:********
传 真:********
五、合格的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凡受托为本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各标段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标段:供应商须有公安部PGIS建设和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熟悉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了解分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
第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警用巡逻车GPS设备安装或维护的经验。
第三标段:供应商须了解原东城分局和原崇文分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案件分析模块的建设应用情况。
第四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图像监控建设应用经验,了解分局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情况。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报名时须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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