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集镇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大邑县金星乡人民政府拟对大邑县金星乡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一、招标编号:JXCG*******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金星乡集镇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清扫保洁。区域:黄泥小区——集镇(含过境路)——红岩小区范围内。总面积:23120㎡。

注:此次招标,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各标具体包括的范围详附表:《大邑县金星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各标道路面积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降级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设置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以承担投标人的后续服务;凡中标公司服务费所产生的税费应在服务所在地(大邑县金星乡)缴纳;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经营内容;

(2)至少有罐体几何容积不低于8m3的洒水车(含冲洗绿化树木的设备)一台,道路冲洗微型车一台以上二种类型车辆如是租用车辆,租用时间应不少于本项目规定服务时间,必须驻扎大邑县境内。

六、投标保证金:此次采购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七、资格审查:

除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投标网上报名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9年 3月12日至2019年3月 18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在大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3月 21日 1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大邑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十三、采购人:大邑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金星乡红星路12号

联 系 人:张成洪

电 话:180*****9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扫保洁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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