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通铁路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招标公告

盐通铁路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招标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盐通铁路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4标项目

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19-16 )

1. 采购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4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管中心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盐通铁路工程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砂石料等材料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工程项目所需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现采购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南通市境内,线路北起盐城站与徐宿淮盐铁路贯通,向南经盐城市所辖的大丰区、东台市,南通市所辖的海安县、如皋市、通州区,引入在建沪通铁路南通西站,线路正线全长为156.686km。全线共设5座车站,2个线路所,沿途主要经过的车站有大丰、东台、海安县、如皋南及南通西,桥梁比例为94.7%。另设置本线引入南通站与宁启线间上、下行联络线13.732km,新建南通动车运用所。

本标段为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站前工程YTZQ-4标段,项目位于江苏省东台市和海安县境内,线路起止里程:DK70+006.05~DKDK96+100.99,线路全长26.09889公里。

主要工程包括:海安特大桥(293#墩(含)~1097#墩(含)),桥长26098.89延长米,简支箱梁制架782孔,连续梁8联;无砟道床52.198铺轨公里;本标段正线范围内迁改;区间路基附属工程等。总造价14.50亿元。

3.2采购内容

连续梁、自密实混凝土原材及型材,详细清单、谈判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4.1.1 通用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申请人须具有2015-2016年或2016-2017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4.供货业绩要求:申请人2015至2017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或“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履约情况证明。

4.1.2 专业要求

粘度改性材料:

(1)生产能力要求:申请人需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自身具有产品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高速铁路CRTSIII型板式无砟轨道自密实混凝土》(Q/CR569-2017)及最新标准的要求;申请人粘度改性材料须出具铁科院授权书,并保持持续有效;申请人具有近2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申请人2015年以来具有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5)其他要求:①代理商须具备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授权资格;②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河砂、碎石:

(1)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地材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地材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必须具有反击破生产设备,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资源税完税证明,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其他要求:①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③申请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④申请人要提供书面证明,保证提供备料场地,储存材料数量。

减水剂、引气剂:

(1)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须具备C50以下混凝土用减水剂和C50及以上混凝土用减水剂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及最新标准的要求;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申请人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250km/h高速铁路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两个,且供货总量不得少于5000吨。

(5)其他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型材:

(1)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的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生产厂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16年至2018年6月30日内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250km/h高速铁路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两个,且供货总量不得少于5000吨。

(5)其他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申请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 申请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申请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申请人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5.2.3购买谈判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9年3月12日10时00分至2019年3月17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谈判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thkgwmzb@163.com 邮箱)。潜在申请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账号:1105 0193 3600 0000 0173)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谈判保证金、项目名称及所申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申请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谈判保证金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须交纳谈判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谈判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谈判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备注导致谈判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谈判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谈判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申请人。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号: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7.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与线下同时开评标,申请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谈判申请文件扫描件,纸质版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苏省东台市富安镇工业园区丁嘉包装(中铁北京工程局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一楼会议室)。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谈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盐通铁路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李伟

电 话:135*****775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钟志强 150*****071

电子邮件:zthkgwmzb@163.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型材 混凝土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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