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品集中及配送服务(第二包)其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大宗物品集中及配送服务(第二包)其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第二包)其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第二包)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2_000087-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招标业务一部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系方式:贺治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海龙 招标业务一部,***-********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

分包参考预算(万元)

2

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第二包)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1项

针对各单位的水暖配件,实行集中采购,包含水暖配件、五金耗材等。

400

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开始时间预计为2019年5月1日,预算金额为两年的参考预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甲方考核满意,将按原合同条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资质和生产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6.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 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5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3-12 09:30 至 2019-03-27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限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4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04-04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四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其他 配送服务 大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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