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淮河煤炭运输(二次)招标公告

长江-淮河煤炭运输(二次)招标公告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淮河煤炭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淮河煤炭运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江-淮河煤炭运输项目。

2.2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三年(2019年4月-2022年3月)。

2.5煤炭运输量:暂定为194万吨/年,三年内煤炭运输总量约582万吨。该运输业务量仅作为招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的运输业务量。每年的实际运输量将视煤炭资源获取情况、招标人生产情况和对中标人保供及时性、服务质量及运输过程控制等考核情况予以调整。若实际运输业务量发生变化,服务期内,本项目合同价不随煤炭运输量变化而调整(除油价联动机制、国家税率政策变化外)。

2.6中转港口:暂定为南京港惠宁码头。此中转港口只作为招标报价参考,三年(2019年4月-2022年3月)服务期内,将在综合考虑南京及周边区域港口资源和物流路径的基础上,优化煤炭港口布局,调整中转港口。招标人结合潜在中转港口的位置、运输距离等情况,在本项目招标中对可能存在的潜在中转港口通过明确价差的方式进行事先约定。当调整中转港口时,按中标价±价差后得出的综合吨单价执行,并结算运输费用。

中安联合煤化工分公司码头至南京港惠宁码头及潜在

中转港口煤炭运输价格对比表


序号

煤炭中转港口

运输距离

(公里)

运输距离差

(公里)

运输价格

(元/吨)

1

南京港惠宁码头

560

0

按中标价执行

2

西坝港

562

+2

按中标价执行

3

龙潭码头

545

-15

按(中标价-1元/吨)执行

4

扬州港

506

-54

按(中标价-2元/吨)执行

5

镇江东港码头

520

-40

按(中标价-1.5元/吨)执行

6

扬州海昌码头

545

-15

按(中标价-1元/吨)执行

7

泰州港

547

-13

按(中标价-1元/吨)执行

备注:南京、扬州、镇江区域除以上中转港口以外的其它中转港口运输价格,按照就近原则,参照以上港口运输价格执行。


2.7交货方式:中转港口实行平仓交货。

2.8运输方式:水路运输。

2.9运输路线:

2.9.1南京港惠宁码头(等潜在港口)—长江—京杭大运河—洪泽湖—淮河—煤化工分公司码头,里程约560公里。

2.9.2在本合同三年服务期间,如果引江济淮工程完工,长江--江淮运河—淮河—煤化工分公司码头的煤炭运输航线具备通行条件时,招标人若对合同线路进行调整,届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航运距离和适航船舶载货吨位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运输价格及相关条件要求。

2.10费用结算:按月结算运输费用。中标人次月开具正规发票经招标人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

2.11中标人产生方法及中标人数量、中标价、运量分配:

2.11.1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候选人。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11.2中标价的形成:推荐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商务报价的加权平均值。加权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值=x1f1 + x2f2+ x3f3。

(1)x表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报价。其中,x1表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报价,x2表示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报价,x3表示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商务报价。

(2) f表示,中标人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的权重。有3名中标候选人时, f1取值为55%, f2取值为25%, f3取值为20%。 有2名中标候选人时,f1取值为65%, f2取值为35%, f3取值为0。

2.11.3中标人的产生:以中标候选人排名为序,前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如有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情形,依次递补。

2.11.4中标人的运量分配:当有三名中标人时,第一中标人的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55%,第二中标人的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的25%左右,第三中标人的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的20%左右;当只有两名中标人时,第一中标人占年度煤炭运量的65%左右,第二中标人的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的35%左右;当只有一名中标人时,运输份额占年度煤炭运量的100%;

2.1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3.1.2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 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其中,2015年、2016年每年资产负债率均≤70%;2017年固定资产总金额>3000万元,且负债率≤60%(提供2015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达标等级≥二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符合证明中船舶种类覆盖散货船。

3.1.6 2017 年以来,具有长江(含海进江)线路年度累计煤炭运输业绩金额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或长江-淮河线路年度累计煤炭运输业绩 800 万元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的以下人员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其相关要求为:

3.2.1项目经理具备五年及以上的内河水路运输从业经历(提供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其中船员服务薄须提供封面、内页。内页中应涵盖项目经理身份、签发机关或部门、签发日期等信息)。

3.2.2投标人须配备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从业资历证明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各2人。

3.2.3项目经理和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须提供人员对应社保证明(2018年11月-2019年2月在该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3.3运输工具及数量要求:

3.3.1通用要求:

3.3.1.1投标人船舶运力要求:

3.3.1.1.1投标人自有船舶运力总载货量≥10000吨。

3.3.1.1.2投标人响应本项目招标的自有或租赁单船,载货量在1500-2000吨之间。其中:自航船15艘及以上或驳船的单驳数量在15艘及以上。

3.3.1.1.3 上述“3.3.1.1.1”和“3.3.1.1.2”条款要求,投标人需分别提供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签发、合格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中载货量按照航区如有分类,统一以A级航区载货量为准;载货量如没有分类,以《船舶检验证书》中标注的载货量为准。

3.3.1.1.4投标人租赁的船舶,须是投标人与船舶所有权人直接签订租赁协议的船舶,提供租赁协议。

3.3.1.1.5在运输启动后,实际船舶载货量选择要满足中安联合煤化工分公司码头靠泊需求;运输过程中,投标人的船舶数量应具备充分的煤炭运输和保供能力,做到不间断供应,满足招标人生产用煤需求。提供承诺书。

3.3.1.2船型结构要求:直壁、平底、通舱(船舱内部适合煤化工分公司清舱机作业),具备水尺计量条件。提供参与本项目船舶结构符合要求条件承诺书。

3.3.1.3船舶尺寸要求:船舶尺寸满足运输航线、过闸及起点终点码头靠泊要求;单船长≤68米,单船宽≤13.8米,单船满载吃水满足招标人码头及附近水域的安全航行靠泊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船舶尺寸符合要求条件承诺书。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项目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1购买时间:2019年3 月13日至2019年 3月19日(工作日,每天9时30分至11:30,13:30至 16时 00 分)。

4.3.2购买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5.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5.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1);

4.5.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行号、帐号和联行号(附件2)。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5.3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建议使用银行保函递交保证金。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递交时间:2019年4月2日9:00时。

6.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9:00时。

6.3递交地点: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9年4月2日9:00时。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7.3开标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邮编: 232002;

联系人:曾庆林;

电话:****-*******138*****950

传真:****-*******

电子邮箱:zengql@zauc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邮编:210033

联系人:张浩;

电话:150*****226

电子邮箱:wanghex.jlsh@sinopec.com ;zzh.jl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13.1本项目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入库手续,加入投标人库,成功后申领企业CA,并在相应招标项目上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成功后前往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进行投标和评审。

13.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安装成功后,运行插件检测工具,确保系统环境、插件配置完整。

13.3加密电子文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由投标人自行系统递交,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企业CA参与投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请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场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19年3月13日

.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招标项目编号

STC-JL-2019-N051

规定发售地点

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规定发售时间

自2019年月日起,至2019年月日止

(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购买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投标标段

购买时间

年月日时 分

发售人

附件2:开票信息登记表

开票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STC-JL-2019-N051

纳税人名称: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银行行号(联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预留电话:

单位(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炭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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