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招标公告

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Z********0050(XJ038)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单位

数量(预估)

单价最高限价

(元/套)

1

165/70R13LT

清洗车、督查车

8

245

2

17.5-25

3吨大装载机

10

3300

3

235/75R17.5

5吨扫路车

24

935

4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72

1660

5

6.50R16

箱式抢修车

8

585

6

900R20

吸粪车、建筑垃圾清运车

20

1560

7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4

1950

8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24

825

9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84

640

10

16/70-20

龙工牌铲车

10

2380

11

700R16真空胎

压缩车、小拉臂车

84

565

12

195/60R14

督查车

2

295

13

205/65R15

督查车

2

360

14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10

425

15

8.25R16

工程自卸车

36

950

16

700R15

扫路车

40

615

17

23*8.5-12

小扫车

40

480

18

185R15

2吨压缩车

20

455

19

185R14

冲洗车

40

380

20

11R22.5

移动大巴

2

1520

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单位

数量(预估)

单价最高限价

(元/套)

1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25

1660

2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0

1950

3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6

825

4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6

640

5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4

425

1.推荐品牌(除小扫车外的车辆轮胎):朝阳、回力、双钱、佳通、佳安、正新;推荐品牌(小扫车的轮胎):鼎盛、伊诺瓦。项目中的推荐品牌,只是推荐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报价供应商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报价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同时报价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单位的成功使用案例,采购单位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报价文件中报价品牌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采购单位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3.报价供应商须有一定规模的作业场所及专业设备(作业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专业设备:08-12.5气泵、大型风炮、大型轮胎平衡机)。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供应商的作业场所和专业设备彩色照片,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将进行实地考察,如作业场所和专业设备不能满足询价公告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柒拾贰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723310.00),(其中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573820.00元、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149490.00元)报价超过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入库要求:

(一)供应商入库

凡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栏目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的供应商需要做如下工作: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市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的供应商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供应商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供应商凭已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CA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丁工186*****561,交易中心“CA证书”咨询电话:****-********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并下载询价文件。

2、报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网上报价路径: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点击“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点击“采购业务”→“报价参与(询价)”界面进行报价操作,并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同时进行签章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注:报价只可提交一次,不可修改。

3.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包括运输、更换、安装、质保服务、税金、旧轮胎由采购单位回收等所有与项目相关费用,请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各项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安装等各种费用)。

4.供应商必须对本询价公告中所有轮胎型号作出报价响应,提供相应的品牌和单价。如不能对所有轮胎型号作出报价响应或出现个别型号漏报等情况,均按不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足额送货;在未接到采购单位通知的情况下,送货量超过采购需求的,超过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运回,否则视为赠送,采购单位不支付相应货款。

6.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作业场所和专业设备的彩色照片(加盖单位公章,作业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专业设备:08-12.5气泵、大型风炮、大型轮胎平衡机);

(4)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对本次报价货物的规格、产品技术标准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03月13日-2019年03月19日17:30分(凭“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8.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19年03月20日上午8:30-9:00时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询价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电话:采购科****-********

地址: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层)。

9.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4000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一致)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询价公告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联系人:高 冲,联系电话:****-********

龚建辉,联系电话:137*****621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张娟娟联系电话:133*****100

五、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在材料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货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安放,确保正常使用。如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要更换轮胎,供应商必须及时无条件免费更换响应,(不计路程)。

4.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执行期内轮胎执行价格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安装、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代理费[成交价*1.5%]*60%交代理单位,代理费已含在成交价中。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实、按季度付款结算(凭正式发票)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

目编号为Z********0050(XJ038)的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

项目编号为Z********0050(XJ038)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或生产产商规定的质保期限提供质保及上门质保(含部件及人工)及售后服务。

2.在免费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我方将无条件给予更新或退货。

3.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一)投标报价表

询价编号:Z********0050(XJ038)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环卫车辆所用轮胎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元整,大写:元整

其中:1、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报价总价:¥元;

2、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报价总价:¥元。

质保期

交货时间、地点

投标保证金

其他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备注:1.报价表须按照以上格式填写。

2.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货物清单及配置要求》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临时项目、材料、保险、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货物设计、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包装费、仓储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制造及安装过程中的检测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售后服务与维保等一切费用,“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单价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二)报价明细表

询价编号:Z********0050(XJ038)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环卫车辆所用轮胎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报价表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数量

(预估)

报价品牌

单价(元/套)

合价(元)

1

165/70R13LT

清洗车、督查车

8套

2

17.5-25

3吨大装载机

10套

3

235/75R17.5

5吨扫路车

24套

4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72套

5

6.50R16

箱式抢修车

8套

6

900R20

吸粪车、建筑垃圾清运车

20套

7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4套

8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24套

9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84套

10

16/70-20

龙工牌铲车

10套

11

700R16真空胎

压缩车、小拉臂车

84套

12

195/60R14

督查车

2套

13

205/65R15

督查车

2套

14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10套

15

8.25R16

工程自卸车

36套

16

700R15

扫路车

40套

17

23*8.5-12

小扫车

40套

18

185R15

2吨压缩车

20套

19

185R14

冲洗车

40套

20

11R22.5

移动大巴

2套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数量

(预估)

报价品牌

单价(元/套)

合价(元)

1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25套

2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0套

3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6套

4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6套

5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4套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报价表中按预估数量进行报价,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报价单位:(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间:


附件四:

启东市政府采购货物质量检测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盖章)

政府采购项目内容

委托单位参与检测

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供货完成时间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联系人

中标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五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供货方:地址:(下称供方)

采购方: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启东市中央大道与建设路交界处(下称需方)

签订地点: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

根据启公采字号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要求,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询价采购(项目编号:),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中标供货方。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货物供应明细如下:


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报价表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数量

(预估)

报价品牌

单价(元/套)

合价(元)

1

165/70R13LT

清洗车、督查车

8套

2

17.5-25

3吨大装载机

10套

3

235/75R17.5

5吨扫路车

24套

4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72套

5

6.50R16

箱式抢修车

8套

6

900R20

吸粪车、建筑垃圾清运车

20套

7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4套

8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24套

9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84套

10

16/70-20

龙工牌铲车

10套

11

700R16真空胎

压缩车、小拉臂车

84套

12

195/60R14

督查车

2套

13

205/65R15

督查车

2套

14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10套

15

8.25R16

工程自卸车

36套

16

700R15

扫路车

40套

17

23*8.5-12

小扫车

40套

18

185R15

2吨压缩车

20套

19

185R14

冲洗车

40套

20

11R22.5

移动大巴

2套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启东市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序号

轮胎型号

使用车辆

数量

(预估)

报价品牌

单价(元/套)

合价(元)

1

10.00R20

吸污车、拉臂车、洒水车

25套

2

11:00R20

15吨拉臂车、建筑垃圾转运车

50套

3

750R16

4吨扫路车、工程自卸车

6套

4

700R16

压缩车、扫路车

6套

5

P215/75R15

喷药车、督查车

4套

总价

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金额根据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量及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本合同执行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项目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供方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供方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在材料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随机取样自检或送检,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将在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对送修货物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供方维修服务联系人员:,维修联系电话:,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化,须提前书面通知需方。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方承诺执行(供方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5、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供方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需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6、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要求,供方有责任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7、供方认为有利于需方的其它更好的售后 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交货地点及相关费用:

1.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安放,确保正常使用。如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要更换轮胎,供应商必须及时无条件免费更换响应,(不计路程)。

2.交货方式:由供方送货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费用及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在需方收到成交供方提供的产品并安装调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或生产产商规定的质保期限),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视为验收不合格。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独自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对其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3、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如有质量问题,需方须在收货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供方必须承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实、按季度付款结算,履约保证金转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等问题后退还(利息均不计)。

七、担保条款:供方自愿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元(小写)。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违约金,执照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每日0.05%支付。

2.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每日0.05%支付。

3.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而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逾期交货的需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供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保修或后续(售后)服务,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修和服务费用在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及后续服务的费用,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十日内仍不能交付本合同项目货物的,则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需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供方必须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双方出具书面材料报鉴证机关备案。

4.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执行期内轮胎执行价格不予调整、供方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安装、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供方安全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备案后生效,合同一式份,每份共页(供需双方各执两份,启东市财政局执一份)。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轮胎 环卫车辆 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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