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交集团225路车队场站建设工程(天普路首末站)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公交集团225路车队场站建设工程(天普路首末站)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G-ZB-********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公交集团225路车队场站建设工程(天普路首末站)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达成场站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公交集团225路车队场站建设工程(天普路首末站);

2.2 项目地址:长春市;

2.3 工期:2019年4月15日-2019年9月30日 (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644.18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施工管理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提供企业2018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8[12]号及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 13 日至2019年 3 月 19 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2018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证明材料,除法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它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整,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达成场站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4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妍佳 156*****209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公交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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