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县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的公告


汕尾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编号: HCY000006


海丰县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的公告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工程名称: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

包1:配套工程、电气及消防项目.

包2.配套工程、防雷及给排水项目

建设地点:附城联河新区324国道北侧.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期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采购编号:HCY000006

采购预算:¥770468.70元(包1.¥504210.99元,包2¥266257.21元),超过各预算报价无效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查询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28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

外).

2、报名地点: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3、查询方式:只接受书面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四、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具有水电安装经营资质;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证,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进行投标报价,多报或漏报报价无效。

五、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

3、交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三级(以上)建筑或装饰(修)专业;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公司主要业绩明细。

六、投标人产生办法:已报名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潜在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电话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2时30分正.(开标时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2时30分正.

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660-*******  

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6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采购人:海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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