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县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的公告
汕尾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编号: HCY000006
海丰县民政局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的公告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工程名称:军人接待站附属配套项目
包1:配套工程、电气及消防项目.
包2.配套工程、防雷及给排水项目
建设地点:附城联河新区324国道北侧.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期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采购编号:HCY000006
采购预算:¥770468.70元(包1.¥504210.99元,包2¥266257.21元),超过各预算报价无效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查询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9月28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
外).
2、报名地点: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3、查询方式:只接受书面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四、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具有水电安装经营资质;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证,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进行投标报价,多报或漏报报价无效。
五、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
1、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
3、交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三级(以上)建筑或装饰(修)专业;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公司主要业绩明细。
六、投标人产生办法:已报名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潜在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电话形式或其他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2时30分正.(开标时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2时30分正.
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660-*******
传真:0660-*******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64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采购人:海丰县民政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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