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汇生产运输需要,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汇物流决定面向全国对部分生鲜品、高低温肉制品、速冻、冻品、短盘、辅料等产品运输业务公开招标,热烈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时间:拟定于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标地点:双汇各地工厂会议室
三、招标内容:
招标线路及报名联系方式见附表。
********.xlsx
备注:
1、无特殊说明的运输区域,按照产品运输线路辐射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到城市名的均包含该城市其行政划分所管辖的市、区、县、乡镇等; 及运输线路沿途20公里以内的配送点。
2、年运输量为参考运输量,不作为中标人必须承运的运输量,具体运输量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3、运输线路有可能发生变化,具体运输线路以客户投标时招标方下发的报价单运输线路为准。
4、根据客户意愿可选择合同期为1年或3年,无论1年或3年均以最低价中标。
四、招标要求
1、投标、中标保证金标准:
保证金以省级公司为单位,单个客户中标多个业务类型的,以最高上限金额封顶;集团业务保证金单独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运输业务类型
漯河公司
异地公司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合同保证金(万元)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合同保证金(万元)
一个区域
(线路)
上限
一个区域
(线路)
上限
集团业务(禽原料/进口肉)
10
10
50
10
10
50
肉制品业务(高温/低温/速冻)
10
10
50
10
10
20
辅料业务
(设备、调拨、纸箱、树脂、肠衣)
10
10
生鲜品业务(生鲜/原料/冰鲜鸡/冻品)
10
10
10
10
连锁店业务
2
2
5
短盘、油脂、饲料、猪只、常温业务
2
2
5
2
2
5
零担
5
河南省区域合同保证金为8万元,中标其他省份8个以下20万,8个省份以上每增加1个省份增加保证金2万,
封顶130万。
备注:生鲜品业务(生鲜/冻品)单车客户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合同保证金为每条线路5万元,生鲜原料业务除外。
2、投标人要求注:单个客户中标线路上一年度月平均结算运费低于合同保证金的,可减半收取。
①报名资格:有诚意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自然人、法人或受托人)参加投标。
②已列入双汇物流黑名单的客户、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包括变换结算公司或车辆。一旦查处,双汇物流将扣除该客户投标保证金或合同保证金。
③单位客户须携带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个人客户须携带身份证、行车证、营运证、保险卡扫描件或复印件。
④参与双汇物流投标的单位/个人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竞标,招标现场不得串标、弄虚作假。
⑤招标保障:生鲜线路对于单车客户,愿意参与招标,但不能满足线路全部车辆需求的,可以按照出车趟次签订合同,出车趟次不得低于2018年4月—2019年1月月均趟次的80%。
⑥开票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客户投标前须具有开票资质,原则上中标后不得因为开票原因变更合同。
五、投标须知
1、招标流程:招标现场公布标的价,实行一轮报价,报价不高于标的价且最低的为中标客户;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进行二轮报价,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且最低的中标,以此类推。报价结束后现场公布中标单位,签订中标通知书。
2、保证金:参加投标的客户需先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或不足者不得参与招标;中标客户,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7日内交齐;未中标的客户,7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已合作客户不得用未退保证金抵扣投标保证金)。
3、双汇物流已在标书中提供参考运量和参考里程,供运输商投标参考。合同期间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发货重量以净重计算;结算里程按双汇物流提供的里程为准,每年上、下半年各更新一次(不再另行通知),更新里程随发货工厂结算里程进行更新。
4、中标客户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足额交纳合同保证金、签订《运输合同》的,将没收该投标人在对应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取消该客户本次招标在双汇物流系统内的所有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双汇物流所有相关公司业务招标与运输业务。
5、合同履行: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将自己中标的业务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客户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考核或列入黑名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运输合同油价联动机制相关条款特别说明
基准油价为合同开始日招标方所在地0#柴油中石油(或中石化)挂牌价,设定燃油费成本占运输成本的25%。在每月1日对油价进行回顾,如果国家燃油价格与基准油价相比,调整幅度超过5%时,按照“油价涨跌幅*25%”的比例对运输价格进行相应的联动调整(调后运价=调前运价±调前运价*油价涨跌*25%)。如符合调整运价条件,双方签订运价调整补充协议,作为调整合同运价的依据,即日起按新运价执行。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