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园化龙池片区有机更新(二期)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白果园化龙池片区有机更新(二期)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果园化龙池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长发改审【2017】24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区两级财政与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白果园街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果园化龙池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2.3 建设规模:(一)建筑改造设计部分:本工程改造设计内容包括主体、屋顶、门窗、栏杆、立面外装饰构件等改造,一般不涉及室内功能改变和装修。具体如下:a.墙体部分b.屋顶部分c.门窗部分d.立面装饰部分e.依附于建筑的管线部分(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供气等配套工程,具体如下:(1)道路及广场:棚户改造区的车行系统、步行系统、出入口、地面停车及广场(道路没有分期,已整体纳入一期范围)。(2)绿化:棚户改造区的景观及绿化带、道路绿化及工程。(3)供配电工程:棚户区改造内的高压进线电源、变配电设施、电力线路敷设、备用电源等强电系统和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电话电缆敷设等弱电系统。(4)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棚户改造区的生活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用水系统及相关消防设施及设备(排水没有分期,已整体纳入一期范围)。

2.4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与项目单位自筹

2.5工期要求:总计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天。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八至十二标段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十三标段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

2.8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对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景观、道路排水、主体范围以内的给排水、亮化工程等的方案设计要求以及前期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二期沿线建筑仿古改造(含沿线涉及的建筑物外立面仿古改造、景观工程,部分结构加固和拆除重建等)、古建筑保护及部分修缮工程、二期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排水工程、二期区域范围内的景观亮化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审查后的施工图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

八标:人民路以北,丰泉古井社区办公楼和禧天宾馆楼及周边,耕耘圃以及观音井巷周边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内部功能完善、附属景观及铺装工程、局部排水改造等 ,最大单体仿古改造建筑面积约3239.88m2,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九标:苏家巷两侧以及丰泉古井公园以西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内部功能完善、附属景观及铺装工程、局部排水改造等,最大单体仿古改造建筑面积约5354.69m2,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

十标:人民路以南,化龙池长郡公寓以东以北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内部功能完善、附属景观及铺装工程、局部排水改造等 ,最大单体仿古改造建筑面积约3700m2,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十一标:出入是门巷以西,西边与一期工程相连接,南边接天心区。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内部功能完善、附属景观及铺装工程、局部排水改造等,最大单体仿古改造建筑面积约930m2,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

十二标:出入是门巷以东,北边与10标相连接,南边接天心区。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结构加固、部分内部功能完善、附属景观及铺装工程、局部排水改造等 ,最大单体仿古改造建筑面积约9101.81m2,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

十三标:二期范围内的亮化工程,含管线预埋、亮化工程施工、亮化控制系统等。工程造价约210万元。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八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八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八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少于(八标段:1250万元,十一标段:1100万元,十二标段:1100万元)的仿古建筑工程入围施工业绩;九标段、十标段、十三标段对入围施工业绩不作要求。

3.5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3.6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八标段至十二标段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十三标段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7拟任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八标段至十二标段为建筑工程,十三标段为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八标段至十二标段为建筑工程,十三标段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10施工项目部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含施工安全负责人)、质量员1人(含工程质量负责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11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八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4.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4.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4.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5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16 中标原则: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因上述规定而存在标段选择和放弃的情形时,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采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工部分评审采用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64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八标段: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九标段: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十标段: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十一标段: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十二标段: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十三标段: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3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3月1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4月4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csggzy.gov.cn

《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9.其他

9.1本项目不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fwpt.csggzy.cn),按流程完成信息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9.4 设计单位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招 标 人

长沙市白果园街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7.3本项目全程受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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