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应急办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应急办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5) 3、预算编号:01-19-4493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应急办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3-1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3-20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9-03-13 17:00:00至2019-03-20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4楼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3-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3-25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六 七、其他事项 ※ 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带至报名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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