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政策研究 招标公告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政策研究 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全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政策研究
采购品目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行业划分其他污染治理
项目内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项目主要包括编制《重庆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原则目标、实施范围、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要求;制定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贴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分级方法;开发符合国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要求和重庆实际的保险产品,为我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运行提供保障。
采购预算¥800,000.00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2号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立项依据:《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环办政法函〔2017〕89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渝环发〔2009〕82号)一是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综合性环境保护科研单位,长期服务于全市环境管理及决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与实施各项环境政策,对重庆市环境管理工作有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对环境政策执行效果、环境绩效、环境经济与形势以及地方性环境法律法规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实证性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具有长期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市编办《关于单独设立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和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批复》(渝编办〔2012〕7号)文件明确,单独设立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并且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财综〔2017〕70号)第二条第三款“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相关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是该项目已于2018年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预算申报,项目资金已于今年初下达市生态环境局。且根据渝财综〔2017〕70号文中第三条第(一)款“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可以将本部门服务事项按相关程序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作为财政预算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当执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综上,该项目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中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2019年3月13日- 2019年3月19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昌荣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单位名称重庆市财政局
财政部门联系人管理员
财政部门联系人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策研究 绿色 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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