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地建设101厂房桩基础工程施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产业基地建设101厂房桩基础工程施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01厂房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招标编号:*************** 保税通告:562号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_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01厂房桩基础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01厂房桩基础工程

四、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毗邻纬八路。

工程概况:厂房为门式钢架结构,局部二层辅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19300㎡

招标范围: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01号厂房桩基础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桩帽与承台及地坪板接头做法)。C80砼PHC A 500 100 12 10预制管桩约1088根。

五、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同时外地企业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本工程需要配置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 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加工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

(办理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空港管委会1号办公大厅27号窗口);

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计划工期:

2010年10月10日至2010年11月3日 工期为25天(日历日)。(不包括桩基检测时间,请投标单位考虑雨季施工影响)

九、 质量要求: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报名日期:2010 年 9月25日至 2010 年9月29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二、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报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个月内在《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空港加工区规建局颁发)中通报排名靠后两次及以上的企业,以及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报名。

十三、联系电话:

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联系人:刘洋/赵勇

联系电话:***-******** ***-********/26

十四、文件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A219房间。

十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如果参加报名单位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采取资格后审;报名单位数量超过15家时,将进行资格预审。

十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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