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兴隆红石砬项目市政人行道路一期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中冶兴隆红石砬项目市政人行道路一期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冶兴隆红石砬项目市政人行道路一期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兴隆县城南侧南土门村。

建设规模:B01、B05周边市政道路。

用地面积:市政道路14000㎡。

主要设计内容:地块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小品且不限于景观小品、座椅、电话亭、垃圾箱、健身游戏设施、景观照明、防护栏、景观指示牌和公交站点(方案设计)以及给排水、电气等所有的景观设计。

招标内容:地块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小品且不限于景观小品、座椅、电话亭、垃圾箱、健身游戏设施、景观照明、防护栏、景观指示牌和公交站点(方案设计)以及给排水、电气等所有的景观设计。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

设计周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设计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通过审查机构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范围且包含景观设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自带U盘。

4.4领取文件须提供资料: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文件发售地点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5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4000.00)。

6.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2 日15:00时,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6.3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名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承德分行

账 号:130*****870********4

★备注: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请及时交纳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网、站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承德中冶名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路南7号 联 系 人:康超联 系 人: 周艳君

电话:182*****448电话: 188*****8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及施工图 景观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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