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城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清城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HT-QYCG-*******
二、 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00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清城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不包括后续跟踪服务时间) | 人民币45万元 |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要求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烟花爆竹制造业。
3.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所属期为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专用章)。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要求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烟花爆竹制造业。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本项目报名要求原件现场核查,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报名。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报名登记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00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006号)
十、 开标时间:2019年4月4日10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006号)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1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钟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006号 |
联系人:钟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四楼 |
联系人:欧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500 |
发布人: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4日
招标
|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