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2018年度车辆装备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2018年度车辆装备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遵义市消防支队2018年度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贵州政采字【2019】001号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消防车辆8台;消防抢险救援及高新装备2483件(套)4、产品用途: 用于消防应急救援活动5、进口理由: 本次拟采购货物为特种消防车辆、救援装备、水域救援装备及检测仪器。经我单位综合对比,本次拟采购的进口产品精度高、性能好,符合我单位在日常应急救援管理活动中的实际需求。且部分货物国内供应商不能满足我单位的日常救援活动的需求,因此该批货物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1.建议修改对进口产品的指定性,只要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都应该能够参与;2.涉及备用轮胎的要求,应该采取全尺寸轮胎;3.无论进口、国产,消防车装备架必须采用高强度防腐铝合金全骨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9-03-15至2019-03-21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消防支队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沈阳北路柳岸华庭B座2104号项目联系人: 陆工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遵义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天鹅湖公园旁联系人:王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装备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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