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渣磁选粉招标公告
钢渣磁选粉招标公告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受包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钢渣磁选粉进行竞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3月包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钢渣磁选粉公开竞卖
二、项目编号:BD-YYZ-1903-C04-B-049
三、竞卖标的相关要求及底价:
标段号 | 品名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含税底价(元/吨) | 竞卖保证金 | 拉运时间 |
1 | 磁选粉(钢渣一车间) | 1000 | 吨 | 85 | 10000元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2 | 磁选粉(改造前) | 2000 | 吨 | 15.21 | ||
3 | 磁选粉(改造后) | 2000 | 吨 | 17 |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及竞卖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竞卖产品。
2.竞买人须为非包头市公司,若为包头市公司需提供与外地公司(非包头市公司)签订的包含本次竞买产品或加工后成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3.竞买人必须三个标段同时报名。
4.竞买人报名后需联系售卖人(冶金渣公司)缴纳拾伍万元(150000)作为报价保证金,若竞买人成交,则成交人所交报价保证金作为货款使用,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成交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放弃成交资格,则该笔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交款方式请竞买人联系售卖人(冶金渣公司)自行获取)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卖说明
1.本次竞卖货物重量以实际重量进行结算。
2.成交人须自行到实物现场装运,遵守售卖人有关规定。
3.成交人在货物的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环保事故,均由成交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至冶金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拉运完毕。
5.本次竞卖只对标段1进行现场竞卖,标段1成交人自动成为标段2及标段3成交人。标段2、3成交价按照标段1成交价上浮比例执行。注:上浮比例=成交价/竞拍底价(保留两位小数),标段2、3成交价=各标段竞拍底价×上浮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6.成交人成交后需与包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所购买产品及相关成品不回流到包钢。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5.1:现场方式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邮件方式:邮件发送至:bgzbzx01@188.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5.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5.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报名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301房间。
七、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7.1.竞买人应在2019年3月22日00:00前交纳竞卖保证金及报价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竞卖保证金及报价保证金的则不具备竞买资格,其报价无效。
7.2竞卖保证金
竞卖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7.2.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052737872
7.2.2竞卖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竞买人在汇入报价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竞卖项目的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竞卖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卖。
7.3竞买人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竞买人竞卖保证金在竞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卖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出售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竞卖;
(1)成交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无法接受现场竞卖实物提出异议的;
(3)成交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
八、竞卖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竞卖方式:
本次竞卖按照单价进行竞卖。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二)竞卖组织安排
1.意向竞买人应在2019年3月22日00:00前将竞卖保证金汇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将报价保证金汇至售卖人(冶金渣公司)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竞卖。
2.竞卖时间及地点:
竞卖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10:00时举行竞卖活动。
竞卖地点: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411房间
3.竞卖程序:
3.1 竞卖现场要求:
3.1.1竞买人在竞买现场填写竞买登记表。
3.1.2竞卖现场实行准入制。参加竞卖时,竞买人必须凭下列资料进入现场: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4)竞买人为包头市公司的,需提供与外地公司(非包头市公司)签订的包含本次产品或加工后成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每个竞买人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竞卖现场。
竞买人资格审查:
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交由出售人审查。上述所含资料缺一不可,通过评审的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领取号牌,未通过评审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3.2.竞卖方式及规则
3.2.1当竞买人有两家及以上时,采用多次报价方式:即竞买人可以在限定时间内(以竞卖现场出售人约定的时间范围为准)多次举牌报价,首次报价起始价为竞卖底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
3.2.2当竞买人只有一家时,如报价高于底价的,则该竞买人成为成交人。
报价阶梯:在竞拍底价基础上上浮1元或1元的整数倍逐级报价。竞买人在起始价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报价直到无人报价为止。
3.3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后一个报价的竞买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4成交人在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5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
3.5.1竞卖人于报名后请自行联系售卖人查看现场实物(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48265050),后期如出现因对现场物品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或无法接受现场实物为由提出异议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不予接受,并扣除竞卖保证金,各报名人可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物现状,竞买人一旦填写竞买登记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卖的所有规定及竞卖标的情况、接受竞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后无悔。
3.5.2竞卖现场请遵守会场秩序,报价期间拒绝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否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责任。
3.5.3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买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九、竞买有效期
竞买有效期从报价之日起120日。
十、合同签订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卖人签订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十一、
十二、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1/3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按理论重量金额进行收取。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85273979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十三、联系方式
售 卖 人:包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8265050
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张博(报名登记) 0472-2189621/2189644
孔丽娜(项目咨询) 0472-2189647/2183777
电子邮件: bgzbzxkln@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日&n 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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