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租赁公务用车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租赁公务用车项目比选公告


1、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租赁公务用车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择租赁机构。

2、项目概况:

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租赁3辆公务用车,其中包括1辆商务、2辆轿车,租赁期限为12个月。

3、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拟确定1名比选申请人作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租赁公务用车机构。

(2)对租赁公务用车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消费性非营运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

(3)对租赁公务用车机构业绩要求:无。

(4)对申请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要求:

商务车1辆,7座商务车辆,排气量在3.0以下,车辆行驶里程在30万公里以内。

轿车2辆,5座车辆,排气量在2.0T以下,车辆行驶里程在30万公里以内。

以上车辆提供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较新车辆。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比选标前会,租赁公务用车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9年3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传真号:****-*******),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领取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

6、比选文件领取地址为: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大沃铺村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3楼办公室。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4日,每天8:30~11:30, 14:00~17:00。

7、有兴趣的租赁公务用车机构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申请文件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租赁公务用车机构应编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租赁公务用车机构提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9: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大沃铺村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3楼办公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比选会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上午9:30;

召开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大沃铺村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会议室。

10、本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网(http://www.hbccgs.com/)上发布。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大沃铺村

电 话:****-*******

传 真:****-*******

邮 编:067000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管理处

2019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租赁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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