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分光测油仪、高速液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红外分光测油仪、高速液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红外分光测油仪、高速液相色谱仪等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19-XA503-WZ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采油厂红外分光测油仪、高速液相色谱仪等一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红外分光测油仪、高速液相色谱仪等一批采购,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该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85.92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6%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配合安装调试、培训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招标公告5: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次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小于预估金额的风险。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第九采油厂生产区域,具体按照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要求。
2.4 交货期限: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发出30日内完成供货。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单价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若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非被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招标人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为标的物的生产制造企业,需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且互为授权和被授权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此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出现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投标的,且无唯一授权书的,取消投标资格;代理商取得代理权时,需与生产厂家确认其必须是本项目唯一代理商,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生产厂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查询。凡造假取得代理权的,一经发现,直接列入长庆油田分公司黑名单。无授权委托代理的视为贸易商。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备查。
3.4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至少与本次采购的一种标的物同类)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
3.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或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7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03月15日至 2019年03月19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5WZ105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yong11_cq@petrochina.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chenyong11_cq@petrochina.com.cn,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6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19年04月15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9年04月16日9:00(北京时间)前。
②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③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
5.2 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19年0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 3 再转 6,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油城
联 系 人:葛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邮 编:750006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951--*******
邮箱:chenyong11_cq@petrochina.com.cn
:1.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发票开具信息表
2.关于在中油物采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
3.昆仑银行西安分行UKEY办理指南
4.昆仑银行西安分行各网点客户经理UKEY办理人员联系表
5.货物需求一览表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2019年03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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