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招标公告
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会[2013]42号、衡发改法制[2014]106号、衡发改备[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东风南路336号,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院内。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ICU病房位于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建筑层高3.9米,楼层建筑面积约1630平方;ICU共设有病房28床,其中四人间病房5间、二人间病房3间、负压隔离病房2间。洁净走廊、清洁走廊、配套功能用房等净化装饰装修附属设施及空气净化、温度调节、卫生冷、热水供应;负责洁净手术室区域的负压吸引、供氧供气、压缩空气供应、ICU监控系统、ICU通讯系统、安防门禁系统、空调智能化信息系统施工等;中标人应负责完成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系统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产品制造、运输、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所有其它为本系统工程及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必要的项目(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除外)。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840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二年。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必须包括:净化空调设备工程或空气净化工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备案表(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资质(压力管道)或压力容器(Ⅰ)级资质(压力容器);
3.4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 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保证金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 号:182*****040****************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十层ICU净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6.2凡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亲自参加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9.行政监督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 址:衡阳市东风南路336号
联系人:蔡云峰
联系电话:177*****07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衡阳市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楼17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558
标签: 净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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