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岭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蔡岭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9-03-15]
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九江市都昌县蔡岭医院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JXCG2019001)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依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批复,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的委托,对其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JXCG20190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 |
一 | 300000元 |
注:
1.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土建、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3.设备技术参数及土建施工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3月之前六个月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应的承诺函);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声明函);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截图或者照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
3.9投标保证金凭证(详见谈判文件);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3.1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基本情况。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4.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新妙湖大道9号(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都昌分公司);
4.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4谈判文件的售价: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5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以上(资格条件中3.2—3.8)所有材料原件带到报名现场查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装订成册)备案。
4.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报价时间:2019年3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4.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城新妙湖大道9号(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 采购代理服务费:
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 3月21日17:00之前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六.评标办法:
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下,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采购人名称: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
采购人地址:都昌县蔡岭镇
联系 人:陈院长
电话:135079238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都昌县新妙湖大道9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827921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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