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一期二标段配套土建部分、景观部分、智能系统等设施工程(智能系统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一期二标段配套土建部分、景观部分、智能系统等设施工程(智能系统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一期二标段配套土建部分、景观部分、智能系统等设施工程(智能系统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的委托,对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一期二标段配套土建部分、景观部分、智能系统等设施工程(智能系统部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2019(GM01)XZ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洲旧区改造安置房一期二标段配套土建部分、景观部分、智能系统等设施工程(智能系统部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6032057.48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用途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 |
智能系统 | 甲方通知可进场施工之日起60天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6032057.48 |
备注: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一级《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7.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广东省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已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资格的证明文件)。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全本)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7.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表(招标文件附件二)。
8.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备注:登记报名时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温馨提醒: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具体截图方法: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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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详细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报名,采购书工本费:3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10:00
十一、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18 日 至 2019年3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大塘新村一号五楼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13425694094 |
传真:0757-82915061 | 邮编:528000 |
(二)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华路 |
联系人:胡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8231803 |
传真:/ | 邮编:528500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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