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文区永达食品有限公司-2#厂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文区永达食品有限公司-2#厂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该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工业集中区纵一路以北,经核实2#厂房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7G2005号)规定进行建设,存在:1、该厂区所有建筑的竣工实测总建筑面积为5053.33m2比规划核准的总建筑面积4836.47m2增加面积216.86m2;2、厂区内2#厂房东南侧增建传达室、厕所、污水处理雨棚、配电室和杂物间,合计增建总建筑面积为240.05m2。2019年1月10日我分局作出《漳州市城乡规划局龙文分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漳规审[2019]002号)处理决定。建设单位经整改后,于2019年3月13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进行再核实,并出具以下材料:1、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漳城执规罚字【2019】0001号)一份;2、漳州市龙文区永达食品有限公司缴纳的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和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及缴款通知书各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局拟核准漳州市龙文区永达食品有限公司-2#厂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规划手续。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5号,邮编:363005。网址:www.lwq.gov.cn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志雷。
附件1:****************4/attachments/%E9%99%84%E4%BB%B61.pdf">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漳城执规罚字【2019】0001号);
附件2:****************4/attachments/%E9%99%84%E4%BB%B62.pdf">漳州市龙文区永达食品有限公司缴纳的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和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及缴款通知书。
漳州市城乡规划局龙文分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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