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大宗物资(液氨、化学药品)集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度大宗物资(液氨、化学药品)集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24/18-CL-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相关项目液氨、石灰石等大宗物资(5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18-CL-0101

液氨采购

1800吨,国家标准一等品,纯度≧99.80(华电湖南长沙发电公司)

1634

CHDTDZ024/18-CL-0103

化学药品

常用危险化学药品一批(包含盐酸、离子膜碱、氨水、丙酮、浓硫酸、浓盐酸、工业联氨等)及常用其他化学药品(29聚合氯化铝)(华电长沙公司、华电常德公司)

940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采购】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年产量证明,要求不少于1万吨/年。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且需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3.投标人需提供液氨的权威化验报告。

4.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或其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及合作意向书、液氨运输方式及运力证明文件及专用液氨运输车辆文件。

5.投标人近5(指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年内具有1家以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和业绩合同的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如有上述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化学药品】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

2.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招标物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生产厂家《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招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招标物资)。

4.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招标物资)或与之合作运输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硫酸等招标物资)及合作意向书。

5.标人近5年内(指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家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主要系统参数和业绩合同的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如有上述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5 12:00到2019-03-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5 12:00到2019-03-22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9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19-04-09 10:00 。

开标地点北京。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联 系 人:黄颖敏

电 话:0731-88892028

电子邮件:huangyingmin8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张凌晨(收退保证金事宜)

电 话:010-83565883

电子邮件:zhanglingchen@chdt.com.cn

联 系 人:赵万里(澄清事宜)

电 话:010-83565843

电子邮件:zhaowanli@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化学药品 液氨 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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