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招标公告
财政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9-D-006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2019年度核心设备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二包:2019年度财政宽带城域网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三包:2019年度市局机房动力环境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四包:市局机房消防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五包:2019年度视频等专用设备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六包:2019年应用滨海电子政务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元;
第二包:*******元;
第三包:250000元;
第四包:70000元;
第五包:260000元;
第六包:73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一、二、三、五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
(一)投标人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类型至少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包: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或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2019年3月22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cz.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电话:***-********)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 http://tjgpc.cz.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6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
(三)报名后如放弃参与磋商,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报名,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四)第一、三、四、五包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5日10:00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集合。联系人:李培民,联系电话:176*****618。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9年3月15日9:00至2019年3月26日9:0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9:0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19年3月26日9:0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磋商代表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146号窗口完成解密(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在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四)磋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春林
(二)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财政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四号天津市财政局
(三)采购人联系人:周英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http://tjgpc.cz.tj.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 http://tjgpc.cz.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咨询服务电话:***-********
十三、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信息化处
2.联 系 人:周英辉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四号天津市财政局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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