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招标公告
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招标公告
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顺平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顺发改【2018】109号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顺平县 | ||||||||||||||||||||||||||||||||||||||||
招标内容: | |||||||||||||||||||||||||||||||||||||||||
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已由顺平县发展改革局以顺发改【2018】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一标段:顺平县福源采矿厂瓷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二标段:大悲乡王家庄村2km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三标段:大悲乡南盘村东南1000m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四标段:顺平县南下邑村石子厂建筑用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五标段:顺平县盛安采石厂大悲乡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六标段:顺平县大悲乡解放村被0.7m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七标段:顺平县台鱼乡南康关村东南莽汤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范围:为顺平县7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地形测量、地质调查与测绘等以及编制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团体组织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信誉良好,并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勘查设计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同时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事业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旗下“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上查询结果截图,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实行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资质,开标现场需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是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勘查类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18至2019-03-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09 09:00,地点为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
|
中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