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SCG*******
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暂停采购的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G*******)继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及采购人修改、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设备
三、采购预算:
包组一:人民币4,618,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包组二:人民币1,15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刑事技术检验设备。(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包组一: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4.供应商如果不是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代理授权书原件、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原件(非复印、打印或扫描件)以及主要部件的彩图和技术说明;
5.供应商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二: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3.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进口品牌,必须具有ISO9001及ISO14001质量认证;
4.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5.供应商如果不是制造商,需提供主机及关键配件厂家正式代理授权书原件、原厂英文宣传资料、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9日9时30分
七、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投标人可就所有包组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9月27日起至2010年10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之前已报名的供应商请书面或传真确认保留或取消。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4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0年9月27日起至10月8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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