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测速测重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测速测重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CY2010HG09009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增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增城市公安局测速测重设备采购项目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 9月27日至2010年 10月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CY2010HG09009
2、项目名称:增城市公安局测速测重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交货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4、简要技术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内容:具体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叁佰元整(¥365,300.00)
6、招标项目的性质:国内公开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货物类,所采购货物均为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是所投设备的代理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办公租赁合同证明文件)。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18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在广州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项目图纸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增城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府前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警官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 gzcyzb888@163.com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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