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进口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我校采取招标方式,采购有关进口仪器设备。现发出招标文书,贵公司若有意竞标,可选择下列标号的招标项目,按要求填写招标檔,加盖印章,
于2010年10月8日11时前,密封报达(寄达)我校,过时作弃标处理。要求:
1、交货期限:2010年12月1日前(或按合同要求)。
2、交货地点:扬州大学。
3、投标报价应包含:
①仪器设备送达实验室费用及保险费用;
②按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所需费用;
③按规定应支付的税费;
④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售后服务费用等。
4、付款方式:90%LC,10%后TT。
5、售后服务: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修复期不超过一周,超过一周仍不能修复,予以调换同型号新设备。
6、主机及附件:按原制造厂的标准、型号、规格及全套原装附件标配。具有产品合格证。
7、资质证明:参加我处招标的投标公司,须附下列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对业务代表授权书。
③、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④、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企业资质证明、品牌代理销售证书
⑥、企业业绩。
8、收到标书后,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与我们联系。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具体签约时间。对未确定中标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9、投标公司请将所投标的不同编号的投标文书,在送(寄)件内分别封装,并在内封面分别注清各招标文书文号。因字迹不清,标号不明的标书不予受理。
10、工本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购买,每个标段人民币壹佰元整,无论中标与否恕不退还;(如从邮局汇款请汇至:扬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银行汇至:扬州大学(本地:转帐支票;异地:银行汇票) 开户行:工行汶河支行 账号:****************048。也可现场交纳。
11、本标书确定中标项目后不得修改或拒签。违规投标商在一定时期内不受理所投标书,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请贵单位在银行或邮局汇款后将汇款回单及时传真到****-********并注明招标编号。

扬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地 址:扬州大学南路88号
联 系 人:庄老师 邮 编: 225009
王老师(139*****626
电 话:****-******** 传 真:0514—87979359
2010年9月26日

***************.rar">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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