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化工企业VOCs总量削减与示范研究招标公告
重点化工企业VOCs总量削减与示范研究招标公告
关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上海市“十二五”重点化工企业VOCs总量削减与示范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现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十二五”重点化工企业VOCs总量削减与示范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10-32704
二、招标编号:YX/XM10025-H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服务内容
研究目标:根据“十二五”本市VOCs减排的有关要求,针对本市重点化工企业(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上海石化和高桥石化)开展VOCs排放特征及总量评估研究;研究VOCs放空排放管理对策和操作规范;通过案例研究,初步建立一套适合本市重点化工企业设备泄漏检测修复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规范,并建立相应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评价体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2010年9月28日起,每天(9: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67号新城大厦20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投标人应于10月21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10月21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大沽路100号4楼第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10月21日14:00在大沽路100号4楼第七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2楼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转5617 传真:********
Email:wangc@sepb.gov.cn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7号新城大厦2001室
联系人:吴佳
Email:ache_wu@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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